为方便当事人诉讼 法官上门开庭审理
2010-03-08 14:02: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勉县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王彪)  3月5日,陕西省勉县人民法院高潮法庭在勉县周家山镇联丰村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刘妮(化名)与被告谭四成(化名)于1999年12月结婚。2004年为改善家庭经济收入,谭四成去河北尊化一铁矿打工,意外受伤导致瘫痪在床。因不堪家庭生活压力,刘妮于2005年离家外出打工,直至2010年初才返回家乡。2010年2月1日,刘妮向勉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办案法官得知谭四成瘫痪在床,家庭经济困难。在亲自上门送达法律文书同时,积极帮助谭四成联系法律援助,保护其合法的诉讼权利。在调解无效后,鉴于谭四成瘫痪在床,办案法官把开庭地点定在谭四成家,并邀请当地村干部参加。

  3月5日,办案法官来到谭四成家中,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妮诉谭四成离婚纠纷一案。庭审中,刘妮答应如谭四成同意离婚,给其15000元生活补助,谭四成也深感夫妻二人感情破裂,无和好可能,表示同意和刘妮调解离婚,但要求20000元的生活补助。刘妮表示自己没有能力给付20000元的生活补助,只能给15000元的生活补助。见二人无和好可能,法官当场休庭,在当地村干部的帮助下,从道德、法律的角度耐心给原、被告做工作,最终刘妮答应给谭四成17000元的生活补助。经过办案法官三个多小时的努力,这起离婚纠纷案件圆满结案。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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