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警方09年通过追赃挽回损失64.89亿元
2010-03-04 16:13:38 | 来源:新华网 | 作者:谢云挺
  记者从浙江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了解到,2009年浙江省公安经侦部门加大对涉众涉企案件的打击和追赃力度,侦办经济犯罪案件4860多起,挽回经济损失64.89亿元。

  据浙江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总队长黄宝坤介绍,2009年,浙江省公安经侦部门侦办了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87起、破案率达到97%,并成功侦办和处置了涉案10亿多元的杭州富阳华伦集团、湖州“鼎红创投”、绍兴纵横集团等涉及非法集资危害社会稳定的大案要案,同时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企业正常发展的“小案”“个案”快侦快破,挽回损失,最大限度地维护受害群众和企业的利益。

  记者采访了解到,浙江省公安经侦部门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加强预警防范。比如,嘉兴经侦支队建立警企“QQ”群、杭州经侦部门设立行业协会公安联络站等,使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多发性案件明显下降,尤其是多年来一直占经济犯罪首位的合同诈骗案件数量同比下降了16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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