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诉至法院 真情调处化解矛盾
2010-03-04 10:14:12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程光文)  春节刚过,结合干部作风教育整顿成果,深刻领会“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法院三项重点工作精神,3月3日,经过陕西省山阳县人民法院户垣法庭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一起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和和气气的达成了离婚协议“谢谢你们费心费力的做我们思想工作,虽然我们现在离婚了,但是以后我们还是朋友,你们法官很公平、公正,我们很满意。”原被告双方走出法庭时如是说。

  金某与吴某经人介绍相识,1996年6月19日,两人登记结婚,婚后于1997年4月3日生一男孩。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经常为琐事争吵,因家庭经济困难,2002年以后金某就出门打工,双方很少见面,2006年4月金某回家过一次之后,夫妻两人再未见过面。夫妻感情日趋疏远,无奈之下,金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丈夫吴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吴某坚持不同意离婚,情绪激动的情况后,驱车100多里来到吴某所在村组实地调查了解夫妻实际状况,并与其兄弟、亲戚及其本人真诚沟通,寻找被告的心结。经了解得知,原来原、被告多年没有一起共同生活,早已没有了夫妻感情。现在令吴某心里不平衡的是,妻子金某出门打工期间,儿子两次生病住院其不但不给医药费,还不回家看望照顾,自己东借西挪的帮儿子治好了病,欠了很多外债。

  了解到此种情况后,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从情、理、法到道德与责任等方面对其双方进行开导,经过法官近3个小时的努力,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协议,看到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签下协议,承办法官脸上露出了轻松的笑容。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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