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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法院:法官病床前立案
2010-03-04 10:14: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法官为病床上原告履行立案程序
中国法院网讯 (方敏生) 3月2日上午11点,在莆田学院附属医院住院部病房大楼的一病床前,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两名法官亲切地慰问正躺在病床上的原告林某,并拿出一份申请委托书,让其在上面签字,完整地履行了立案程序。至此,城厢区法院正式受理了林某的申请执行案件。
据了解,当天上午10点左右,一名姓王的妇女手持一纸申请执行书和《民事调解书》,走进城厢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并表示其丈夫林某是该院调解的一宗借贷纠纷案的原告,该案调解生效后,被告没有按判决内容履行偿还义务。由于丈夫重病缠身,正在医院里治疗,无法前来立案,特委托她前来办理申请执行手续。该法院立案庭了解情况后认为,虽然附有授权委托书,但由于该授权委托没有经依法公证,是否为原告林某的真实意思无从考究。为此,立案庭本着对案件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和便民、利民的工作宗旨,立即派出两名立案庭的法官到林某所在的医院,证实该授权的真实,及时为其办理立案手续,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对于立案法官亲切慰问和上门立案的举措,林某激动不已,不停地说:“感谢法院给我带来法律援助。”
据悉,“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为方便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当事人参加诉讼,城厢区法院推出了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邮寄立案等多项便民、利民、为民、亲民举措,简化手续,并视实际情况减、缓、免诉讼费,积极为弱势群体开通无障碍诉讼“绿色通道”,深受人民群众好评。
据了解,当天上午10点左右,一名姓王的妇女手持一纸申请执行书和《民事调解书》,走进城厢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并表示其丈夫林某是该院调解的一宗借贷纠纷案的原告,该案调解生效后,被告没有按判决内容履行偿还义务。由于丈夫重病缠身,正在医院里治疗,无法前来立案,特委托她前来办理申请执行手续。该法院立案庭了解情况后认为,虽然附有授权委托书,但由于该授权委托没有经依法公证,是否为原告林某的真实意思无从考究。为此,立案庭本着对案件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和便民、利民的工作宗旨,立即派出两名立案庭的法官到林某所在的医院,证实该授权的真实,及时为其办理立案手续,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对于立案法官亲切慰问和上门立案的举措,林某激动不已,不停地说:“感谢法院给我带来法律援助。”
据悉,“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为方便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当事人参加诉讼,城厢区法院推出了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邮寄立案等多项便民、利民、为民、亲民举措,简化手续,并视实际情况减、缓、免诉讼费,积极为弱势群体开通无障碍诉讼“绿色通道”,深受人民群众好评。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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