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法院,我们满意!”
——湖南省辰溪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侧记
2010-03-02 08:40:43 | 来源:中国法院网湖南频道 转 辰溪县法院 | 作者:荆 成
  湖南省辰溪县地处湘西,经济欠发达,属省级贫困县。就是在这样一种偏远艰苦的环境中,辰溪县人民法院把百姓的疾苦挂在心上,视百姓的利益高于一切,2008年民众满意度调查排名位居全省法院系统第六名,2009年司法状况跻身全省法院“四强”,民众满意度位居全省法院系统第三名。

  打造便民诉讼窗口

  “感谢法官来我家里,没想到打个电话你们真的就来了,心里委屈终于有人诉说了”,米大爷看到立案庭庭长高从文一行时,忍不住泪流满面。家住辰阳镇东风居委会的米大爷年近八旬,卧病在床10余年,3位子女因赡养产生纠纷,让他心痛不已。怀着试试看的想法,他拨打了辰溪县法院立案庭的电话,说明了自己的情况,当天,立案庭的法官就上门帮米大爷立案。

  辰溪县法院本着方便群众的原则,全面推行电话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等便民立案措施,大大提高了立案效率和办案效率。在大厅推行立案、接访、导诉、传递诉讼材料、收结诉讼费用的“一站式”服务,针对偏远地区当事人文化程度偏低、法律意识偏弱等特点,设立导诉岗,专人负责引导当事人诉讼。

  巡回审判进瑶乡

  “以前打官司要走几十里路,现在法官来到老百姓身边,我们觉得方便多了。”日前,辰溪县法院的巡回法庭在黄溪口镇某村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后,村民们发出这样的感慨。

  黄溪口办事处下辖六乡一镇,其中有4个乡为瑶族乡,距县城均在70公里以上。近年来,随着瑶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打官司越来越成为他们解决争端的重要方式。为了方便群众诉讼,辰溪法院组建了巡回审判服务中心,改变了坐堂办案的工作方式,深入乡镇村寨、田间地头,邀请当地有影响力的“头人”参与庭审,就地巡回办案,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罗子山瑶族乡玉虎岭村村民刘远军和刘远富亲兄弟二人2004年6月因口角冲突继而发生斗殴,双方都负伤。冲突发生后,两人同时将对方告上法庭,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审,亲情在漫长的诉讼过程中消失,对立情绪极其强烈。2008年省高院再审发回重审后,辰溪法院巡回审判服务中心决心利用调解手段妥善解决此案,多次邀请当地党委、政府、村支两委和“头人”参与调解,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灌输“和为贵”理念,注重亲情宣传,最终使双方“相逢一笑泯恩仇”,多年积怨得到解决。2008年与2009年,辰溪法院共巡回办案332件,其中调解结案325件,全部免收诉讼费。

  司法救助暖人心

  该院与县财政局共同制订了《司法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于2008年开始每年设立10万元司法救助基金,在立案、审判、执行三个阶段开展司法救助。在立案阶段,严格执行新的《诉讼费用缴纳办法》和不预收申请执行费等规定,认真落实减、免、缓交诉讼费措施,让困难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共减、免诉讼费37.2万元。在审判阶段,该院对困难群体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对其无力支付的公告费、鉴定费、法院调查取证实际支出费实行法院代交或免收,确保困难群体不因交不起费用而处于诉讼不利地位。在执行阶段,该院实行了救助申报制度,让那些赢了官司却得不到执行兑现的当事人及时获得救济,摆脱生活困境,减少对法律的不信任感。该院共为无法获得赔偿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和生活困难的执行案件申请人实施司法救助35案21.6万元。

  关注信访消诉怨

  辰溪法院将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倾听和了解群众呼声的窗口,作为消除当事人诉怨的重要途径。以“县委书记大接访”、“政法五长大接访”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集中处理涉诉信访专项活动。对多年来的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彻底摸底排查,明确处置责任,落实“四定一包”的领导包案制度,强化处置力度。对合理合法的诉求严格依法依政策予以解决,对不合理的诉求耐心做好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予以帮扶救助。两年来共处理涉诉信访案件112件,终结31件,息访73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4件,使一批阻碍法院工作的老大难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使一批怀有诉怨的当事人心平气顺。

  身居法台,心系民生。辰溪法院坚守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理念,胸怀真情,躬身力行,打造阳光司法,服务平民百姓,赢得了老百姓的赞誉。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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