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民法院:以人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进行立案指导
2010-03-01 16:23:40 | 来源:中国法院网牡丹江爱民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李菲)  近期,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为一步提升办案质量,提升司法水平,认真学习了“陈燕萍工作方法”,把对先进典型的学习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把科学的方法转化为全面提升法院工作水平的有力武器,围绕陈燕萍工作法中最突出、最鲜明的对人民群众的一个“情”字,充分发挥“立案文明窗口”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立案工作,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好评。

  该院一是在立案环节推行用文明用语进行诉讼指导制度,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耐心解答相关立案问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风险、举证责任、办案程序等法律法规,保证当事人及时掌握立案信息及相关规定;二是严格审批权限,实行庭长负责制,由庭长对案件公开审查、公开立案,对因立案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三是实行限时立案制度,建立快速立案通道,即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于当日办理立案手续,及时移送审判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认真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切实提高立案工作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四是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由立案庭负责在案件审查阶段进行庭前调解,在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础上,认真做好调解工作,缓解审判一线法官的工作,既提高了审判效率,又节约了诉讼成本。

  爱民区法院认真总结和推广陈燕萍工作法,把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信号,努力践行能动司法、司法为民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体察社情民意,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人民法院公信力和权威性不断得到新提升。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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