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风拂心情更暖
——江西省吉安市两级法院和谐司法纪实
2010-03-01 09:17:4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龙小毛
  虎年伊始,“五日和解十案”、“缕缕春风情暖返乡农民工”、“生日蛋糕送出法官一片深情”等司法暖人心的讯息,不断从井冈山革命老区的江西省吉安市法院传出。这正是该市两级法院很抓和谐司法不断结出的累累硕果。近两年来,该市两级法院强调将一个“和”字贯穿在法院审判与执行工作中,将疏导工作真正做到当事人的心坎上,让案件当事人甚至刑事被告人体验到一种别开生面的亲和与温情。市中院法官肖红做到用爱传递法律的温暖,荣获了“江西省首届十佳法官”殊荣。

           解心结:邻里怨仇能消融

  春节假后的第一天,永新县法院小李照例要电话回访一位特殊当事人:“喂,你好,请问是尹钟吗?”

  “对,你是……”

  “我是法院小李……”

  “小李呀,你好。哎呀,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他们给了钱,还来我们家拜年,还给了我们孩子压岁钱……”没等小李说下去,对方就打开了话匣子。

小李放心了,但这起案件的执行又浮现在脑海里。前年年底,小李随李法官去乡下突击执行一个案子。

  “喂,尹钟吗?我们到了,你在哪?”

  “我就在他家门口,他老婆在家呢,你们赶紧来吧。”

  几分钟后,法官们来到了被执行人周明家。周明此前是运输个体户,因交通事故中让年仅4岁的尹钟的女儿失去了双腿,还需赔偿尹家各项损失共计13万元。

  “周明呢?你是周明的老婆?”李法官边问边查房间:家里除了几样家具,确实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你们别找了,周明不在家,要赔那么多钱,他哪敢回来呀,自从出了那事,垫付了3万多的治疗费后,你看看哪还像一个家……还不知道孩子将来读大学咋办?”说着女人哽咽起来了。

  七尺男儿尹钟也止不住眼泪:“小孩还只有4岁,一天天长大,腿骨也在长,每过一阵子就要做一次手术,锯掉长出来的骨头。每次手术花费……孩子也遭罪呀!孩子长大了该怎么办?”

  “今天对方也来了,看看你们能不能坐下了,好好协商,找出个解决的法子。” 李法官开始设身处地做双方的疏导工作。

  法官们一面疏导尹钟:孩子的事对方也很歉疚,可也不是故意,为抢救小孩,他们把准备给儿子读大学的费用都垫出来了。这13万多,就是让他全家不吃不喝也一下子拿不出来;一面疏导周明老婆:逃避不是办法,生活总还要继续,一次赔不完可以分期赔,现在拿不出可以慢慢想办法,你也要体谅尹钟家的难处,这起事故让两家陷入困境,现在要想办法让两家能从困境中走出来。

为了案件能和解,法官们尽量往意见一致上下功夫。双方终于相互谅解,达成了一份8年的还款协议,即每年最后一天赔偿一部分,直到赔完。

  由此,小李每年春节假后上班第一天都要打个电话问问。小李还了解到,周明回来继续经营,且比以前更努力了,两家人不再怨恨,而在真诚相待、共渡难关。

  该市两级法院要求,执行中首先要解开当事人对簿公堂产生的心结,以此增进理解,缓解矛盾和对抗,尽量实现和谐执行。永新县法院正是遵循了这一要求,2009年该院执行案件的和解率高达56.7%。

           除误会:跨越千里能握手

  十月小阳春,晚饭后散散步本是很惬意的事。然而妻子奇怪:丈夫??市法院法官小杨怎么一连几天饭碗一放就挂起了电脑QQ?她上前仔细一瞧:“哟,你在给谁普法呢?”

  “在给案件当事人作疏导工作。”

  “传当事人到办公室面对面说多方便,何必在电脑上一个个字地敲?”妻子还是不解。

  “谈何容易??”杨法官长叹一声后告诉妻子自己手上3起案件的特殊之处。原来这3案均是发生在本辖区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纠纷。受害人分别在二百里外的新余市、五百里外南昌市、三千里外的重庆市,而赔偿方又远在千里外的安徽阜阳、四千里外的四川资阳等地,3案的赔偿额高达30余万元。

  杨法官边阅卷边苦苦思索调解的办法。案件复杂且争议较大,当事人又天各一方,要想集中面对面做工作都很难,而如果判决结案,执行起来都非常麻烦。杨法官试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联系,在得到各方的QQ、电子邮箱后,便着重以QQ、电子邮件与各赔偿方进行协商沟通。白天赔偿方的人员没空,杨法官就选择休息时间进行,从详细的法律规定到受害人的处境,从道德到情理,一次次反复讲法析理并与各方讨论。杨法官如此真诚,各赔偿方终于误解消除并答应全额赔偿。

  按事先约定,先由赔偿方将约定的赔偿款汇至法院,法院再发送调解书。2009年11月18日,三案的赔偿义务人如约将赔偿款汇至吉安中院账号,杨法官也于当天寄发出了3案的调解书。

  该市两级法院始终强调,办案要“定分”,更要“止争”,而“止争”的前提,要善于引导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并换位思考,消除当事人心中的误解,尽量达到相互谅解。2009年,该市法院一审民商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了58.1%。

            减对抗:迷失灵魂在忏悔

  2009年7月16日,被告人周某盗窃案在吉安市吉州区法院少年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16岁的周某近一个月内7次盗窃金额共1万多元。在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后,主审法官煞费苦心的庭审帮教安排开始了。

  公诉人:“你本应该坐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今天却坐在这里接受审判,我们深表痛惜……”周某眼里闪过一丝悔意,又恢复了平静。

  辩护人:“据我了解,你曾经是个听话懂事、表现良好的孩子。现在却走上了犯罪这条路,希望你能好好反省,现在回头还来得及。”周某的眼里有些湿润,默默地点了一下头。

  被告人母亲:“你两个姐姐还在读大学,家里又种了那么多地,你不听话出了这个事,你爸爸现在累病了,不久可能要开刀……”母亲哽噎着再也说不下去。

  被告人姐姐:“爸妈为你付出了很多……”

  被告人父亲郑重地说:“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人民陪审员:“你今天走上犯罪道路,当然有家庭和社会的一些原因,但最根本的在于你自身,你有好逸恶劳的恶习,希望你能根除这个恶习,重新做人。”

  主审法官:“这么多人苦口婆心地规劝你,你父母在农忙时节放下手里的活来参加庭审,你姐姐大老远的赶来看你,希望你不要辜负大家对你的期望。希望你能真正接受这次教训,懂得不劳而获非正道,以后要走正道。”泪流满面的周某在起身的那一刻,扑通一声跪倒在双亲面前:“我对不起你们,我会重新做人。”在场的所有人为之动容、释然。

  该市法院特别提出将和谐司法贯彻于刑事审判,扎实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尤其对未成年人犯罪审判,注重用温情唤醒迷失的灵魂,使其迷途知返,以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陈思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