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规范被执行人申报财产通知书样式
2010-02-22 09:56:08 | 来源:中国法院网抚州频道 | 作者:吴献忠 杨厚华
  民诉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据此,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制作、送达《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状况通知书》。由于目前暂没该样式统一格式,各法院在拟制该通知时出现各种版本,还出现了通知书内容不切合实际或相互矛盾的词句,比如被执行人按执行通知履行了义务,法院还是可以追究其未申报财产的法律责任。

  当前执行的案件中,除当年新收案件外,还有相当一部分历年旧存案件,这在制作通知书时也不尽相同。针对新收案件的情况,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大多还需送达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通知,这就很有必要考虑到将两通知书一并送达给被执行人,并且同时送达两个通知,还会给被执行人造成更大的震慑力。而原来已经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的旧案,如果要求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的,通知书在文字表述中就有差异。

  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笔者建议应规范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状况通知书的样式,并设置新旧案两种格式。

  当年新收案件的通知内容为:

  (XXX被执行人):

  本院XXXX年XX月XX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XXX与你(单位)......一案,按(XXXX)XX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或调解书等)之规定,你(单位)应于XXXX年XX月XX日前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你(单位)至今未履行。现申请人向本院申请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如你(单位)不能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你(单位)必须在执行通知期满后五日内如实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逾期不报或虚假报告的,依法对你(单位)、法定代理人、被执行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

  历年旧案的申报财产通知为:

  ……..(和上同)至今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限你(单位)在本通知书送达后五日内如实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本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和上同)。
责任编辑:黎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