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法院重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
2010-02-07 20:35: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 作者:江静
  2009年,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720件,同比上升45.7%。为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该院采取了六项措施激发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积极性。

  人民陪审员每参审一个案件,该院给予相应的误工补贴和差旅补贴。通过开展综合知识、业务技能以及庭审观摩与经验交流等学习培训,促进他们更好地掌握法律法规、调解技巧。定期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了解他们在参审过程中发现的不足问题,征求法院工作意见,建议,及时予以改进。由政治处和各审判业务庭分工负责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工作,根据陪审的案件数量、质量、当事人及审判员的综合评价等方面,对人民陪审员进行考核,优秀者给予表彰、进行宣传报道,并安排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陪训。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