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前大执行 执结标的近30万元
——管城法院春节前集中大执行活动
2010-02-01 17:02:14 | 来源:中国法院网郑州管城频道 | 作者:梁刚
  • 前往执行地
  • 拘留拒执人
  1月29日,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趁春节前被执行人回家过年之际,开展大执行活动,迅速出击,先后对十八里河、南曹、圃田三乡涉农案件进行大规模执行,共执结7起案件,拘留1人,标的达30万元。

  “不是我赖着钱不还,而是他们拿着欠条不给,我怕钱给了之后又拿着欠条向我要钱,今天有法院执行人员作证我就放心了”当法院执行人员将被执行人李某带到法院时李某说。早在2008年3月份,申请执行人郝某组织民工为李某建民房,在李某验收并入住使用后,仍欠郝某工程款1万元,李某于同年9月份以当时无钱由向郝某出具欠条一张,约定当年年底给付。但该款项经郝某多次催要未果,故郝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李某支付郝某工程款1万元,李某在支付5000元后,剩余没有支付,郝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今天法院执行人员遂将李某带到法院把剩余的欠款支付完毕。

  随后,管城法院执行人员又来到被执行人牛某家,但牛某不在家,法院执行人员遂向他家张帖了传票,限制时间履行法律义务。此案系2006年2月15日,牛某驾驶车辆沿郑州市南三环北侧辅道由东向西行驶时与被害人陈某骑电动车相撞,致使陈某当场死亡。该事故经郑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三大队责任任定,牛某与陈某负事故同等责任。该案李某系车主,法院判决李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李某赔偿后可以向牛某追偿余下556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先后向受害人陈某家人支付了85600元、,而牛某拒不向李某支付。李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执行人员来到牛某家中时他并不在家,致使该案无法执行,法院还将继续执行。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