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法院掀起“学先进争创人民满意”活动热潮
2010-01-26 10:55:48
组织干警学习陈燕萍事迹
中国法院网讯 (谢伟勇) 为用典型的示范作用引领队伍,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干警队伍,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程度,大兴法院开展“学习先进典型,争创人民满意”活动。结合当前在法院系统开展的学习陈燕萍活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开展向“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民二庭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李宝才同志学习的活动。院党组要求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以全国模范法官陈燕萍同志为榜样,做人民信服的好法官,以身边的先进典型李宝才同志为榜样,做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以身边的部门民二庭为榜样,做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院迅速掀起了学习先进典型的热潮。
为提高学习效果,该院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和干警代表参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报告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听取了陈燕萍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的精彩报告,陈燕萍同志的感人事迹彰显了她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深深的感动了全院干警。干警们纷纷表示,陈燕萍同志在乡间办案14年,她的先进事迹是人民法院的宝贵精神财富,要学习陈燕萍同志,扎根基层,执法为民,不断夯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为达到“远学先进典型,近学身边模范”效果,院党组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学习第六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民二庭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李宝才》的决定。近年来,该院民二庭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以一流党建带一流队建,以一流队建促一流审判,连续几年高质量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该庭从规范出发、以调解为导向、不断提升审判水平,制定落实月、季度结案分析总结、案件分类质量评查、疑难案件研讨、裁判文书“四核”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以“两个必须,三个不准”规范庭审行为,严肃审判作风,维护司法权威,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该庭2010年1月被评为第六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全院各部门纷纷表示要以民二庭为榜样,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率,争先创优,全面推动该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该院执行庭主执行官李宝才同志善于创新执行方法,促进执行和解;敢于攻克难案积案,捍卫法律尊严;勇于改变思路,多方位执结案件。面对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难找、执行的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等诸多困难,他迎难而上,针对不同的案件,制定不同的执行方案;针对不同的当事人,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同时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达成执行和解,常常使陷入绝境的案件得以执结,达到和谐执行的最佳社会效果。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他科学安排、统筹兼顾,始终坚守“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付出百分之百努力”的信念,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政策、法律宣传,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用实际行动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2010年1月,李宝才同志以出色的工作成绩被评为第六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这是他自身努力工作的成果,更是大兴法院全体干警的荣誉。
全院干警纷纷表示,要学习先进典型,努力做好2010年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更多的荣誉和新的工作业绩。
为提高学习效果,该院组织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和干警代表参加陈燕萍同志先进事迹报告电视电话会议,认真听取了陈燕萍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的精彩报告,陈燕萍同志的感人事迹彰显了她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深深的感动了全院干警。干警们纷纷表示,陈燕萍同志在乡间办案14年,她的先进事迹是人民法院的宝贵精神财富,要学习陈燕萍同志,扎根基层,执法为民,不断夯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为达到“远学先进典型,近学身边模范”效果,院党组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学习第六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民二庭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李宝才》的决定。近年来,该院民二庭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以一流党建带一流队建,以一流队建促一流审判,连续几年高质量超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该庭从规范出发、以调解为导向、不断提升审判水平,制定落实月、季度结案分析总结、案件分类质量评查、疑难案件研讨、裁判文书“四核”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规范;以“两个必须,三个不准”规范庭审行为,严肃审判作风,维护司法权威,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该庭2010年1月被评为第六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和“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全院各部门纷纷表示要以民二庭为榜样,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率,争先创优,全面推动该院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该院执行庭主执行官李宝才同志善于创新执行方法,促进执行和解;敢于攻克难案积案,捍卫法律尊严;勇于改变思路,多方位执结案件。面对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难找、执行的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等诸多困难,他迎难而上,针对不同的案件,制定不同的执行方案;针对不同的当事人,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同时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达成执行和解,常常使陷入绝境的案件得以执结,达到和谐执行的最佳社会效果。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他科学安排、统筹兼顾,始终坚守“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付出百分之百努力”的信念,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政策、法律宣传,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用实际行动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2010年1月,李宝才同志以出色的工作成绩被评为第六届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这是他自身努力工作的成果,更是大兴法院全体干警的荣誉。
全院干警纷纷表示,要学习先进典型,努力做好2010年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更多的荣誉和新的工作业绩。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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