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燕萍工作法的精髓:“情法辉映,曲直可鉴”。
陈燕萍工作法的思想核心:将党的群众路线落实到具体的审判实践中。
陈燕萍工作法的主线:始终将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贯穿于办案的全过程,把人民群众当亲人,在感情上尊重群众、贴近群众,用真心、真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想人民群众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帮人民群众之所需,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办案的评判标准。
陈燕萍工作法的内涵:
1、真心贴近群众: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
2、深入调查研究: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事实;
3、注重释法析理: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
4、真情化解纠纷: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
陈燕萍工作法的产生背景:
当前,我国社会新农村建设正在由传统的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由小农经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现代化转型。市场经济的潮流已经冲击了广阔的中国农村,农民亦不可避免地被卷入市场经济的潮流,方式不一,或者从事商业、或者到大城市打工,或者耕种的土地因开发而面临征用,甚至仅仅是依靠农业产品维系生活。市场经济法则毫不留情的动摇了传统秩序格局,但是旧有的秩序和利益保障机制被打破,而新的秩序和利益保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处在新旧交替阶段的农民正在经历着巨大转变带来的阵痛,因此受市场经济影响的农村必然会产生大量的民事纠纷,土地征用补偿安置、拆迁安置、土地承包经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社会保障等新问题以及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人身损害、民间借贷等传统纠纷凸显,这些都涉及到人民群众的权利保障问题。
江苏省靖江市江阴工业园区正是这样一个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转型期的缩影,作为江苏省跨江联动的工业园区,这里相对全国农村而言经济发展较快,但是仍处在传统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发展的转型期,外来人口多,法庭管辖范围大,既有传统的乡镇农村,又有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城镇,社会矛盾仍处在易发、多发阶段。如何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解决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困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陈燕萍在作为一名在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成长起来的法官,扎根人民法庭十四年,充分掌握了靖江农村的实际情况,怀着对人民群众深厚、质朴的情感始终坚持奋斗在化解人民群众矛盾的第一线,在长期的基层审判实践中,一刻也没有离开群众,长期向群众学习,与群众打成一片,经过自己多年深邃的思考,采用调解为先、和谐执法的科学方法,帮助人民群众“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探索、总结出了以“真心贴近群众,深入调查研究,注重释法析理,真情化解纠纷”为核心内容的陈燕萍工作法。
陈燕萍工作法,是一套体现为人民司法要求、贴近农村审判实际、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方法,是陈燕萍在充分了解国情的基础上,继承了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又在实践中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人民司法的新模式,是对新时期人民司法如何走群众路线的有益探索和生动体现,同时也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在探索中不断前进,它充分展示了陈燕萍继承优良传统与大爱情怀,饱含了陈燕萍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体现了陈燕萍不断学习,不断创新的优秀品质,凝聚了陈燕萍对人民司法事业的浓情智慧,演绎了陈燕萍对农村司法工作基本规律的精心诠释。陈燕萍用真心真情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扎根基层法庭14年来,努力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坚定誓言,塑造着"扎根基层,心系群众、真情调解、公正办案"的人民法官新形象。陈燕萍运用独具特色的工作法成功处理了3000余件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投诉。"陈法官办的案件,我们放心,心里踏实!"、"陈法官是我们信任、贴心的好法官!"这是人民群众和当事人对陈燕萍的最高褒奖。
陈燕萍工作法的思想核心:
总结陈燕萍同志的工作法,其思想核心就是新时期人民司法应当继续坚持走群众路线。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作为人民法院的法官,陈燕萍认为,人民群众是人民司法真正的主人,法官作为人民的公仆,法官的职责就是按照“三个至上”的要求,满怀对人民群众的深情,将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要求,运用法律规则为人民群众提供好的司法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馨,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陈燕萍作为身处基层的法官始终坚持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悉心了解群众的诉求,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解释法律,对人民群众进行劝导,使群众理解法律,明晰自己要承担的责任,引导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纷争,从而消除人民群众内部之间的隔阂,维系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充分借助基层组织的力量,发挥基层组织的独特优势,就地化解人民群众的纠纷;同时,作为扎根群众的执法者,陈燕萍也意识到其也肩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在办理案件中发现人民群众有实际生活困难的,积极担负起党群关系的"连心桥"作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生活问题,最终形成群众自行解决、司法公正解决、党群联合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合力,使司法活动得到群众的信服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