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淞法院与人民陪审员共商发展大计
2010-01-20 08:20:16 | 来源:中国法院网株洲频道 | 作者:唐全召
  1月19日,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座谈会暨优秀人民陪审员表彰会,探讨新的一年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会议由芦淞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训贵主持,芦淞区人大内司委主任彭伟民、法院部分庭长及23位人民陪审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总结了2009年人民陪审员工作开展情况,并表彰了3名优秀人民陪审员。2009年,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各类案件506件577次,参审率达63%,所参审案件的调解率达51.3%,无一起涉诉信访案件发生,达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出席会议的人民陪审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畅谈了自己参加庭审工作的切身体会,认为法院党组对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和支持。同时,针对2010年法院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提出了“不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参与诉前调解、与法官合作调研”等建议。

  最后,张训贵代表院党组对各位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当好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是“不穿法袍的法官”,要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陪审水平,避免“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现象发生。二是当好法制宣传员。人民陪审员要充分发挥自己双重身份优势,积极以案说法,向广大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并以亲身经历使群众了解法官的艰辛付出,增进社会对法院、法官的理解信任,架起群众与司法间的桥梁,提高司法的社会认同度。三是当好民意传达员。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的不同岗位,熟悉社情民意,有利于将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反映到审判工作中,有利于法院改进为民、利民、便民措施,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