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人民陪审员民商刑案件陪审率达97.2%
2010-01-19 11:12:09 | 来源:中国法院网江西频道 | 作者:陈晨
  1月19日,笔者获悉,江西省永新县人民法院拟在2010年改进和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和管理机制,出台相关文件逐步规范陪审制度,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的桥梁纽带作用,以推动三项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

  该院一直十分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2009年,不仅将陪审率纳入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积极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还加大了调整、充实人民陪审员的力度,新选任了人民陪审员6名,加快了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选拔工作步伐,组织座谈会专门听取人民陪审员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发挥其来自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通过他们了解民情、宣传法律,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沟通民意功能的最大化。同时,较好地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

  据了解,2009年,该院民、商、刑事案件陪审率高达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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