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 成效明显
2010-01-13 09:21:26 | 来源:中国法院网栾川频道 | 作者:沙爽
近年来,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健全五项制度,逐步探索出一条人民陪审员管理的新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几年来,全体人民陪审员积极履行职责,共出庭参与审理各类案件320件,占全院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10%,参与旁听观摩40余件,旁听群众2400余人,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100%,为法院审判工作顺利开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同时,大港法院陪审员工作还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先进单位。
健全“五项”制度,探索人民陪审员管理新途径
健全陪审员随机参审案件制度。由研究室具体负责陪审员的随机抽取工作,不断拓展当事人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渠道,将陪审员照片在诉讼服务大厅上墙,设置人民陪审员名单和申请表,明确制定申请陪审员参审案件流程,便于当事人选择符合条件的人民陪审员参审,增进社会对人民陪审制度的认同。
健全陪审员参与打造精品案件制度。制定精品案件评选方案,引导部门切实发挥陪审员履行职责、宣传法律、参与调解、化解纠纷、增进和谐的重大作用,务求审判效果取得新突破。打造“案结事了”,服务大局,两个效果相统一的和谐案件。
健全陪审员履职保障制度。积极争取人大、政府支持,自2006年起,每年拨付固定经费,实行人民陪审员专款专用,保障陪审员交通、补助、培训费等各项标准的落实,为人民陪审员全部订阅《人民法院报》,专门定做服装,定制陪审员旁听证,便于陪审员随时旁听案件审理。积极组织人民陪审员外出考察,拓宽视野,增进陪审员互动,充分调动了陪审员工作的积极性,保证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健全陪审员业务培训制度。将法院业务技能、教育活动与人民陪审员同部署、同教育、同检查、同考核。采取集中培训,集中考察、集中座谈和经验交流、组织庭审观摩等多形式、多渠道的业务培训,使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理论知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职业道德得到进一步增强,庭审能力和技巧得到进一步提升,陪审的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健全“两卡”专门监督制度。大港法院自陪审员制度实施之初,就探索建立陪审员参审案件两卡制度。陪审案件监督卡由陪审员对参审案件中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释法说理能力、调解能力、适用法律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后上报研究室,作为评定年终考核审判长驾驭庭审能力和庭审质量的标准。陪审情况反馈卡由审判员填写。截止目前,共收回两卡600余张。实现了对法官的激励互动,增强了法官的自我约束,提高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保证司法形象和司法廉洁。
围绕“四个”重心,延伸人民陪审员工作新职能
大港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自身专业特长的优势,延伸人民陪审员职能,让他们参与到青少年帮教、法律咨询、涉诉信访、案件执行等工作,拓展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工作的范围。在法院与社会之间架起了一座理解沟通的桥梁,形成专业审判与陪审相互补充的工作格局。
以重点案件为重心,向审判全局延伸。明确确定六类案件应当要求陪审员参审。
1、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物业、劳动争议、拆迁等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当事人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并经审核批准的案件;
3、本院规定的大事要案,进入审理或执行的;
4、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5、本院审委会集中观摩庭审的案件;
6、院长认为应当邀请陪审员参加的案件。
以重点案件带动陪审工作向审判全局延伸,几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重大有影响案件已达40余件。
以专项陪审为重心,向综合治理延伸。自2008年启动未成年犯罪案件专项陪审活动,对刑事普通程序审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全部实行陪审员参审,深化未成年综治工作。两名具有专业心理咨询师证书的人民陪审员,广泛将心理疏导运用到未成年教育挽救感化中,为未成年被告人找到心灵出口。几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刑事案件76件,其中未成年案件40余件。配合审判人员促使35名被告人重新走向课堂,使刑事审判在取得法律效果的同时,更取得明显的社会效果,法律人性化得到充分的体现。
以诉调衔接为重心,向案结事了延伸。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诉调衔接的重要优势,积极安排人民陪审员进入法庭独立开展调解工作,安排人民陪审员有选择地进行信访接待、立案合议、执行听证等工作,确定滨海法庭为试点开展与辖区司法所的诉调衔接,建立了人民陪审员中立评估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邀请陪审员参与简易程序案件的调解。刘卫东、张承敏等陪审员多次尝试独立调解工作,使当事人双方心服口服,矛盾得到充分化解。今年上半年共有 11 件简易程序案件,因为有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以依法行政为重心,向服务大局延伸。坚持从促进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发挥陪审员疏导和协调作用,及时化解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几年来,人民陪审员与审判人员密切配合,共参审行政案件30余件。人民陪审员朱素珍参与审理葛万公路拆迁等22件行政强制执行纠纷,该案涉及到群体性诉讼,矛盾纠纷非常尖锐,又是我区的重点建设工程,朱素珍积极配合审判人员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发挥陪审员“地缘”“人缘”的优势,做好行政相对人的工作,既保障了行政行为的顺利开展,又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健全“五项”制度,探索人民陪审员管理新途径
健全陪审员随机参审案件制度。由研究室具体负责陪审员的随机抽取工作,不断拓展当事人申请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渠道,将陪审员照片在诉讼服务大厅上墙,设置人民陪审员名单和申请表,明确制定申请陪审员参审案件流程,便于当事人选择符合条件的人民陪审员参审,增进社会对人民陪审制度的认同。
健全陪审员参与打造精品案件制度。制定精品案件评选方案,引导部门切实发挥陪审员履行职责、宣传法律、参与调解、化解纠纷、增进和谐的重大作用,务求审判效果取得新突破。打造“案结事了”,服务大局,两个效果相统一的和谐案件。
健全陪审员履职保障制度。积极争取人大、政府支持,自2006年起,每年拨付固定经费,实行人民陪审员专款专用,保障陪审员交通、补助、培训费等各项标准的落实,为人民陪审员全部订阅《人民法院报》,专门定做服装,定制陪审员旁听证,便于陪审员随时旁听案件审理。积极组织人民陪审员外出考察,拓宽视野,增进陪审员互动,充分调动了陪审员工作的积极性,保证了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健全陪审员业务培训制度。将法院业务技能、教育活动与人民陪审员同部署、同教育、同检查、同考核。采取集中培训,集中考察、集中座谈和经验交流、组织庭审观摩等多形式、多渠道的业务培训,使人民陪审员的法律理论知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职业道德得到进一步增强,庭审能力和技巧得到进一步提升,陪审的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健全“两卡”专门监督制度。大港法院自陪审员制度实施之初,就探索建立陪审员参审案件两卡制度。陪审案件监督卡由陪审员对参审案件中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释法说理能力、调解能力、适用法律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后上报研究室,作为评定年终考核审判长驾驭庭审能力和庭审质量的标准。陪审情况反馈卡由审判员填写。截止目前,共收回两卡600余张。实现了对法官的激励互动,增强了法官的自我约束,提高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保证司法形象和司法廉洁。
围绕“四个”重心,延伸人民陪审员工作新职能
大港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自身专业特长的优势,延伸人民陪审员职能,让他们参与到青少年帮教、法律咨询、涉诉信访、案件执行等工作,拓展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法院工作的范围。在法院与社会之间架起了一座理解沟通的桥梁,形成专业审判与陪审相互补充的工作格局。
以重点案件为重心,向审判全局延伸。明确确定六类案件应当要求陪审员参审。
1、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物业、劳动争议、拆迁等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2、当事人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并经审核批准的案件;
3、本院规定的大事要案,进入审理或执行的;
4、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
5、本院审委会集中观摩庭审的案件;
6、院长认为应当邀请陪审员参加的案件。
以重点案件带动陪审工作向审判全局延伸,几年来,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重大有影响案件已达40余件。
以专项陪审为重心,向综合治理延伸。自2008年启动未成年犯罪案件专项陪审活动,对刑事普通程序审理的未成年犯罪案件全部实行陪审员参审,深化未成年综治工作。两名具有专业心理咨询师证书的人民陪审员,广泛将心理疏导运用到未成年教育挽救感化中,为未成年被告人找到心灵出口。几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刑事案件76件,其中未成年案件40余件。配合审判人员促使35名被告人重新走向课堂,使刑事审判在取得法律效果的同时,更取得明显的社会效果,法律人性化得到充分的体现。
以诉调衔接为重心,向案结事了延伸。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诉调衔接的重要优势,积极安排人民陪审员进入法庭独立开展调解工作,安排人民陪审员有选择地进行信访接待、立案合议、执行听证等工作,确定滨海法庭为试点开展与辖区司法所的诉调衔接,建立了人民陪审员中立评估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范围,邀请陪审员参与简易程序案件的调解。刘卫东、张承敏等陪审员多次尝试独立调解工作,使当事人双方心服口服,矛盾得到充分化解。今年上半年共有 11 件简易程序案件,因为有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以依法行政为重心,向服务大局延伸。坚持从促进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发挥陪审员疏导和协调作用,及时化解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几年来,人民陪审员与审判人员密切配合,共参审行政案件30余件。人民陪审员朱素珍参与审理葛万公路拆迁等22件行政强制执行纠纷,该案涉及到群体性诉讼,矛盾纠纷非常尖锐,又是我区的重点建设工程,朱素珍积极配合审判人员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发挥陪审员“地缘”“人缘”的优势,做好行政相对人的工作,既保障了行政行为的顺利开展,又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