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陕边界铸天平
——记湖北省竹山县得胜人民法庭
2010-01-11 08:55:28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刘先超
湖北省竹山县得胜人民法庭是一个位于鄂陕边界的湖北省“口子镇”法庭,这个仅有4人的山区小法庭,管辖着420平方公里的两个乡镇,总人口4.2万余人。多年来,得胜法庭的法官们跋山涉水,不辞劳苦,足迹踏遍每个山村的角落,辛勤的汗水洒落在每一条崎岖的山路,用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勤勉敬业的奉献精神,用质朴的语言和平凡的事迹,诠释着“三个至上”的思想真谛,为山区百姓擎起了一片司法晴空。
练好内功展风采
由于辖区存在经济落后、交通不便、群众法制意识淡薄等制约因素,结果是解决同样的一个矛盾、纠纷,往往需要得胜法庭的法官们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和汗水,这就对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提出了比其他法官更高的要求。于是,他们非常注重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开展 “大学习、大讨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同时,加强各类法律法规及其解释的深研细究,对审判工作上的疑难问题,经常组织庭内研讨,通过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和司法技能。2009年他们审理和执行的104件案件,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上诉发还,无一再审和抗诉。
在勤抓学习的同时,他们对廉政建设也丝毫不放松,始终以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始终把清正廉明作为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时刻警醒自己一定要经得住各种诱惑,坚决不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做到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他们始终牢记自己法官身份的职责和形象,绝不为头上的天平抹黑,没有接过当事人一分钱,一份礼,没有吃过当事人一餐饭,2009年没有因干警不廉而受到当事人投诉的事件发生。
胸怀天平书正义
得胜法庭受理的案件大多是离婚、赡养、交通肇事、土地纠纷等,这些案件虽然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都是事关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健康乃至生命等切身利益的大事。为保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定祥和的生产生活秩序,得胜法庭的法官们始终把司法公正作为人民法庭工作的生命线。2009年,法庭受理的104件案件结案率为100%,75%的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上诉率不到2%,两件上诉案件全部被二审维持原判。案件经评查全部合格,无任何瘕疵,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未引起任何信访事件。在办理具体的案件中,他们严把“四部关口”:
即把好立案审查关,正确引导当事人准确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了当事人合法诉求能通过审判活动的开展得到支持;把好法律释明关,向当事人仔细讲解诉讼程序和法庭判案的基本规则,使当事人从开始诉讼时就明白打赢官司所必须尽到的诉讼义务,以及可能承受的不利后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地进行诉讼,为后续审判活动的顺利展开打下良好的基础;把好庭前准备关,引导当事人客观地搜集证据,对审理案件所需要的,当事人又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搜集的证据,依法及时调取,既做到了办案程序的合法,又保证了案件事实的客观真实;把好案件庭审关,使法庭成为当事人面对面充分说理的场所,成为法官辨法析理、宣传法制、弘扬司法权威的场所,成为褒贬分明、惩恶扬善的场所。清晰的工作思路,科学的办案方法,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保证了案件质量。
与此同时,他们还结合农村社会矛盾的走向,认真分析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针对不同案件和不同的当事人,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将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公正司法与提高效率有机结合起来,跳出单纯办案和机械办案的圈子,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不断提高执法艺术,拓展服务空间,把具体案件的审判与执行融入到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之中。村民陈显风在得胜镇卫生院跳楼致残事件引起患者家属与医院之间的矛盾,法庭指导医院采取灵活的技巧,先由当地政府组织协调处理,基本稳定患者家属情绪后,再将纠纷引入诉讼程序,该案最终被法庭成功处理,未发生任何信访事件。
此外,他们还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处理信访事件,做好辖区内群众的息访维稳工作。得胜镇村民师光道因纠纷多处投寄信访件,被上级信访机构转得胜镇处理。法庭在得知这一信息后,主动与得胜镇政府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进行接洽,协助镇领导一起到信访人住所了解情况,对信访人宣讲法律,最终说服其息访。法庭的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有效调处民间纠纷的前沿阵地作用,成了矛盾纠纷的减压阀和化解器。辖区党委、政府领导深有感触地说:“有得胜法庭为辖区群众化解纠纷,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我们可以全身心地抓经济、谋发展了”。
创新服务勤为民
得胜法庭所辖的得胜和大庙两个乡镇多全部属山区,人口居住分散,交通条件落后,许多群众还存在打官司跑路多、费用高的困难。为了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以最便捷的方式、最小的成本实现诉求,得胜法庭把“司法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扣山区农村实际,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和现实困难着力,从回应群众意愿着手,从带给群众实惠着眼,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通过给群众办理一件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事情,不断满足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为了方便群众诉讼,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他们先后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如为了让当事人省跑路,法官们变“坐堂审案”为“送法下乡”,带着便携式审判桌椅和流动法制宣传栏,翻山越岭,深入山乡村镇、田间地头,走遍了辖区的每一个村落。为减轻当事人的讼累,法庭印发了诉讼指南,让群众了解诉讼程序;在便民服务室里,提供农村最常见类型案件的诉状样式;坚持驻庭制度,双休日、节假日也保证值日法官在岗;尽量减少以传票方式传唤当事人,实行预约时间地点开庭。为了提高审判效率,他们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率达85%。
在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过程中,得胜法庭深谙“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的道理,坚持从小处做起,从小处入手,从细节开始,从细微之处彰显“司法为民”情怀,发放便民联系卡就是其中的例证。便民联系卡主要是针对辖区交通条件落后,人民群众咨询法律和办理诉讼事宜极为不便的实际而推出的便民举措。向社会广泛发放的小小便民卡上,正面印有全体法官的手机号码和办公电话,反面印有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等服务的内容。法官们还公开承诺全天24小时不关机,做到“你有所求,我必有所应”。小小便民卡,为群众带来了诸多便利,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之为“连心卡”。如今,许多群众一旦遇到矛盾、纠纷或不解的法律问题,他们就会按联系卡上提供的号码,打电话向法官咨询;而且,他们还会把联系卡上的手机号码传给亲戚朋友,他们的亲戚朋友遇到了问题也会打电话给法官。无论认识还是不认识,法官们都热心为他们解答问题,法官们的手机成了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热线”。
强化调解促和谐
得胜法庭像其他山区基层法庭一样,受理的案件基本上是农村的邻里纠纷,按照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一场官司十年怨”,很多当事人如果打一场官司就有可能结一辈子的仇。法庭除了要解开他们诉讼的纠葛,还必须解开他们感情上的恩怨。为此,得胜法庭的法官们始终本着“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的全过程,尽可能多地采取调解、和解方法化解矛盾,穷尽方法促成对立双方通过和谐的方式平息纷争。2009年,案件调解率达到了75%,超出全院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
为了把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避免因诉讼对立增加解决纠纷的难度,以及因诉讼程序延长化解矛盾时间、增加当事人成本等弊端,得胜法庭大力开展诉外调解工作,力争让更多的矛盾纠纷通过非诉方式和平解决。去年7月,他们在巡回办案中得知得胜镇圣水村一村民因建猪圈占地与邻居发生纠纷未能协商处理后,即组织帮手打算以暴力手段强行拆除,双方都做好了拼斗的准备,一旦事件发生将是一场群体性事件。他们一方面及时进行劝导制止,一方面及时与村干部取得联系,经过与当地村委会的联动处理,使势态及时得以平息。2009年,得胜法庭诉外调解纠纷50多起,使大量的民间纠纷在进入诉讼前得以有效化解。此外,得胜法庭还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主动指导基层调解织组调处纠纷。2009年,法庭协助辖区两个乡镇党委政府完善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8次,指导调解委员会调解各类纠纷58起,辖区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法庭的收案数也从前两年的200件左右下降到现在的100多件。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得胜人民法庭在艰苦的条件下谱写了一曲曲朴实而又动听的天平赞歌,取得了令人信服的成绩和荣誉,法庭先后被授予全省先进人民法庭、县文明单位、县先进单位等称号。今后,他们将以此为基础,情系人民,为民执法,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勇往直前,再铸辉煌!
练好内功展风采
由于辖区存在经济落后、交通不便、群众法制意识淡薄等制约因素,结果是解决同样的一个矛盾、纠纷,往往需要得胜法庭的法官们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和汗水,这就对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提出了比其他法官更高的要求。于是,他们非常注重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开展 “大学习、大讨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同时,加强各类法律法规及其解释的深研细究,对审判工作上的疑难问题,经常组织庭内研讨,通过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和司法技能。2009年他们审理和执行的104件案件,无一件超审限,无一上诉发还,无一再审和抗诉。
在勤抓学习的同时,他们对廉政建设也丝毫不放松,始终以司法廉洁促进司法公正,始终把清正廉明作为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要求,时刻警醒自己一定要经得住各种诱惑,坚决不办理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做到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他们始终牢记自己法官身份的职责和形象,绝不为头上的天平抹黑,没有接过当事人一分钱,一份礼,没有吃过当事人一餐饭,2009年没有因干警不廉而受到当事人投诉的事件发生。
胸怀天平书正义
得胜法庭受理的案件大多是离婚、赡养、交通肇事、土地纠纷等,这些案件虽然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都是事关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健康乃至生命等切身利益的大事。为保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定祥和的生产生活秩序,得胜法庭的法官们始终把司法公正作为人民法庭工作的生命线。2009年,法庭受理的104件案件结案率为100%,75%的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上诉率不到2%,两件上诉案件全部被二审维持原判。案件经评查全部合格,无任何瘕疵,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未引起任何信访事件。在办理具体的案件中,他们严把“四部关口”:
即把好立案审查关,正确引导当事人准确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了当事人合法诉求能通过审判活动的开展得到支持;把好法律释明关,向当事人仔细讲解诉讼程序和法庭判案的基本规则,使当事人从开始诉讼时就明白打赢官司所必须尽到的诉讼义务,以及可能承受的不利后果,让当事人明明白白地进行诉讼,为后续审判活动的顺利展开打下良好的基础;把好庭前准备关,引导当事人客观地搜集证据,对审理案件所需要的,当事人又确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搜集的证据,依法及时调取,既做到了办案程序的合法,又保证了案件事实的客观真实;把好案件庭审关,使法庭成为当事人面对面充分说理的场所,成为法官辨法析理、宣传法制、弘扬司法权威的场所,成为褒贬分明、惩恶扬善的场所。清晰的工作思路,科学的办案方法,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保证了案件质量。
与此同时,他们还结合农村社会矛盾的走向,认真分析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针对不同案件和不同的当事人,采取不同的工作方法,将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公正司法与提高效率有机结合起来,跳出单纯办案和机械办案的圈子,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不断提高执法艺术,拓展服务空间,把具体案件的审判与执行融入到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大局之中。村民陈显风在得胜镇卫生院跳楼致残事件引起患者家属与医院之间的矛盾,法庭指导医院采取灵活的技巧,先由当地政府组织协调处理,基本稳定患者家属情绪后,再将纠纷引入诉讼程序,该案最终被法庭成功处理,未发生任何信访事件。
此外,他们还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处理信访事件,做好辖区内群众的息访维稳工作。得胜镇村民师光道因纠纷多处投寄信访件,被上级信访机构转得胜镇处理。法庭在得知这一信息后,主动与得胜镇政府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进行接洽,协助镇领导一起到信访人住所了解情况,对信访人宣讲法律,最终说服其息访。法庭的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有效调处民间纠纷的前沿阵地作用,成了矛盾纠纷的减压阀和化解器。辖区党委、政府领导深有感触地说:“有得胜法庭为辖区群众化解纠纷,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我们可以全身心地抓经济、谋发展了”。
创新服务勤为民
得胜法庭所辖的得胜和大庙两个乡镇多全部属山区,人口居住分散,交通条件落后,许多群众还存在打官司跑路多、费用高的困难。为了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以最便捷的方式、最小的成本实现诉求,得胜法庭把“司法为民”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扣山区农村实际,从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和现实困难着力,从回应群众意愿着手,从带给群众实惠着眼,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通过给群众办理一件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事情,不断满足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为了方便群众诉讼,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他们先后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如为了让当事人省跑路,法官们变“坐堂审案”为“送法下乡”,带着便携式审判桌椅和流动法制宣传栏,翻山越岭,深入山乡村镇、田间地头,走遍了辖区的每一个村落。为减轻当事人的讼累,法庭印发了诉讼指南,让群众了解诉讼程序;在便民服务室里,提供农村最常见类型案件的诉状样式;坚持驻庭制度,双休日、节假日也保证值日法官在岗;尽量减少以传票方式传唤当事人,实行预约时间地点开庭。为了提高审判效率,他们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率达85%。
在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过程中,得胜法庭深谙“小事成就大事,细节成就完美”的道理,坚持从小处做起,从小处入手,从细节开始,从细微之处彰显“司法为民”情怀,发放便民联系卡就是其中的例证。便民联系卡主要是针对辖区交通条件落后,人民群众咨询法律和办理诉讼事宜极为不便的实际而推出的便民举措。向社会广泛发放的小小便民卡上,正面印有全体法官的手机号码和办公电话,反面印有提供各种法律咨询等服务的内容。法官们还公开承诺全天24小时不关机,做到“你有所求,我必有所应”。小小便民卡,为群众带来了诸多便利,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之为“连心卡”。如今,许多群众一旦遇到矛盾、纠纷或不解的法律问题,他们就会按联系卡上提供的号码,打电话向法官咨询;而且,他们还会把联系卡上的手机号码传给亲戚朋友,他们的亲戚朋友遇到了问题也会打电话给法官。无论认识还是不认识,法官们都热心为他们解答问题,法官们的手机成了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热线”。
强化调解促和谐
得胜法庭像其他山区基层法庭一样,受理的案件基本上是农村的邻里纠纷,按照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一场官司十年怨”,很多当事人如果打一场官司就有可能结一辈子的仇。法庭除了要解开他们诉讼的纠葛,还必须解开他们感情上的恩怨。为此,得胜法庭的法官们始终本着“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的全过程,尽可能多地采取调解、和解方法化解矛盾,穷尽方法促成对立双方通过和谐的方式平息纷争。2009年,案件调解率达到了75%,超出全院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
为了把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避免因诉讼对立增加解决纠纷的难度,以及因诉讼程序延长化解矛盾时间、增加当事人成本等弊端,得胜法庭大力开展诉外调解工作,力争让更多的矛盾纠纷通过非诉方式和平解决。去年7月,他们在巡回办案中得知得胜镇圣水村一村民因建猪圈占地与邻居发生纠纷未能协商处理后,即组织帮手打算以暴力手段强行拆除,双方都做好了拼斗的准备,一旦事件发生将是一场群体性事件。他们一方面及时进行劝导制止,一方面及时与村干部取得联系,经过与当地村委会的联动处理,使势态及时得以平息。2009年,得胜法庭诉外调解纠纷50多起,使大量的民间纠纷在进入诉讼前得以有效化解。此外,得胜法庭还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主动指导基层调解织组调处纠纷。2009年,法庭协助辖区两个乡镇党委政府完善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8次,指导调解委员会调解各类纠纷58起,辖区没有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法庭的收案数也从前两年的200件左右下降到现在的100多件。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得胜人民法庭在艰苦的条件下谱写了一曲曲朴实而又动听的天平赞歌,取得了令人信服的成绩和荣誉,法庭先后被授予全省先进人民法庭、县文明单位、县先进单位等称号。今后,他们将以此为基础,情系人民,为民执法,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勇往直前,再铸辉煌!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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