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法院调动陪审员参审积极性
2010-01-06 10:03: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青海频道 | 作者:邓青玲
  2009年以来,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2009年全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273件。

  为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该院规定对每位陪审员每参加一件案件审理补助50元。在受到财政拨款限制时,法院仍然保证把陪审员的补助落到实处,并予以兑现,从不拖欠陪审员的补助。据统计,每年参加案件审理多的人民陪审员可以领到3000多元的补助,这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陪审员的积极性。

  对陪审员参加审理、参与调解、遵守纪律等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对履职表现突出的陪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并通报人大常委会和陪审员所在单位,调动陪审员工作积极性。同时,对业务庭和人民法庭使用人民陪审员在目标考核中给予加分,促进全院案件陪审率的进一步提高。自2005年起,已有5位人民陪审员先后受到了院党组的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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