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司法为民做到百姓的心坎上
——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剪影
2010-01-04 13:40: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盛苏 关在峰
2009年11月14日,随着两股寒流的侵袭,刺骨的寒风肆虐着齐鲁大地。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却处处洋溢着温暖,在清脆的鞭炮声中,年已六旬的两位老人向卞玉杰院长送上“执法如山,百姓脊梁”的锦旗,紧紧握着卞院长的手连连道谢......引来不少群众在严寒中驻足观看,啧啧称赞。
这只是微山县人民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
“要妥善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困难当事人能打的起官司,确保湖区边远群众能打官司,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这是卞玉杰院长在“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动员大会上的明确要求。法官们也是这样做的,从“绿色通道”到“巡回审判”,从“院长接访”到“司法救助”,一个个扎实有效的举措,一个个实实在在的行动,谱写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新篇章。
开通绿色通道 让弱势群体享受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某私营公司经理王某因经营不善,致使工厂债务缠身,携款潜逃,拖欠了张楼乡46名农民工半年多的工资。微山法院实行诉讼费全免,法官们日夜兼程赶往王某所在地深圳,查封拍卖了王某的房产,农民工们如愿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用、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微山法院一律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对农民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采取司法救助措施,全年为65起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50余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近20万元。
程某家人就是微山法院司法救助制度中的众多受益者之一。刘某肇事后逃逸,致使受害人程某死亡,微山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年,赔偿32万元损失。程某家有年近七旬的父母和身患重病的妻子,还有正读大学的儿子,发生此案后,一家人生活陷入了困境。但刘某在监狱服刑,家中也无可供执行财产。经申请后,微山法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将5000元救助金送到他们的手中。受害人家属为表达感激之情,送来了感谢信,“微山法院公正审理案件,伸张了法律的正义,抚慰了创伤的心灵。发放的救助款,给我们送来了温暖,带来了希望。”
院长每日接访 为群众架起连心桥
李某,因某公司开发房产,会使自己的老房子将来终日见不到阳光,法院判决房产公司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哪曾想,房产公司却夜以继日的施工,六层的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李某与老伴前去评理,却遭到不明来历的人的威胁和侮辱。为诉说自己的冤屈,李某来到了卞院长的办公室,卞院长热情接待,并亲自督导执行,经过多方努力,房产公司经理向老人赔礼道歉,并给付了5万元的赔偿款,案件得以和解。为感谢法院,两位老人专门制作了锦旗,这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卞院长办公室的门一直是敞开着的,随时接待当事人。同时,在全市率先推行院领导每日接访制度,每天都由一名院领导和两名部门负责人轮流值班接访,与来访群众零距离接触,直接对话,讲法析理、答疑解惑,能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由值班院领导批转督办,限期处结,一些苗头性的信访案件得以平息,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涉诉信访案件。
实施诉调对接 让纠纷双方共赢和谐
10月10日,微山法院西平法庭院内聚集了上百户情绪激动的村民,他们手拿颗粒空瘪的稻子,控告吕某、魏某砖窑厂污染损害。法官们一方面积极做好群众的稳控工作,引导依法合理索赔。另一方面,主动联系县环保局和农业局,对窑厂排放的气体和煤灰取样、检验,丈量水稻受害面积,评估受害程度。随后,传唤吕某、魏某二人到庭,与司法所、环保局和农业局共同主持调解,通过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63户村民如愿拿到了赔偿款。
为构建多元化调解格局,微山法院通过实施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工作的有效对接,拓宽了纠纷解决主体,创新了调解工作新模式。全年诉前调解结案46起,为当事人节约费用近30万元,与司法所共同调解结案63起,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73.6%, 服判息诉率99.5%,有力地消除了不安定因素,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公正号”审判船 为湖区群众服务到门
“俺再也不要乘船坐车去县城了,家门口就可以开庭,湖上天冷风大,俺打官司却可以享受到温暖如春的待遇。”这是李某在“公正号”审判船上打完官司后发出的感慨。为免去渔湖民的车船劳顿之苦,微山法院投资近70万元,建造了长17米、宽3.5米的湖上法庭审判船,省法院周玉华院长命名为“公正号”。如今,渔民的船开到哪里,审判船就会跟随到哪里。渔民的船开到哪里,哪里就会有法官的身影。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们根据微山实际,开展了以“进湖区、进社区、进矿区、进监区、进校区”为内容的“进五区”活动,深入到船上池旁、田间地头,上门立案,就地审理,巡回办案,解决群众诉讼难题。7月中旬,一位70多岁的老人走进法庭,倾诉二儿不孝。法官们专门赶到老人住所地开庭审理,通过教育,儿子、儿媳保证自觉赡养父母,第二天便将案款送到法庭,法官们又立即驱车来到老人的住所,踩着泥泞把赡养款送到老人的手中。
正是怀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念,法官们将心与群众紧紧相连,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执法理念,维护着他们的根本利益,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作者单位: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
这只是微山县人民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一个缩影。
“要妥善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困难当事人能打的起官司,确保湖区边远群众能打官司,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这是卞玉杰院长在“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动员大会上的明确要求。法官们也是这样做的,从“绿色通道”到“巡回审判”,从“院长接访”到“司法救助”,一个个扎实有效的举措,一个个实实在在的行动,谱写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新篇章。
开通绿色通道 让弱势群体享受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某私营公司经理王某因经营不善,致使工厂债务缠身,携款潜逃,拖欠了张楼乡46名农民工半年多的工资。微山法院实行诉讼费全免,法官们日夜兼程赶往王某所在地深圳,查封拍卖了王某的房产,农民工们如愿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
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用、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微山法院一律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对农民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采取司法救助措施,全年为65起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50余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近20万元。
程某家人就是微山法院司法救助制度中的众多受益者之一。刘某肇事后逃逸,致使受害人程某死亡,微山法院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10年,赔偿32万元损失。程某家有年近七旬的父母和身患重病的妻子,还有正读大学的儿子,发生此案后,一家人生活陷入了困境。但刘某在监狱服刑,家中也无可供执行财产。经申请后,微山法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将5000元救助金送到他们的手中。受害人家属为表达感激之情,送来了感谢信,“微山法院公正审理案件,伸张了法律的正义,抚慰了创伤的心灵。发放的救助款,给我们送来了温暖,带来了希望。”
院长每日接访 为群众架起连心桥
李某,因某公司开发房产,会使自己的老房子将来终日见不到阳光,法院判决房产公司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哪曾想,房产公司却夜以继日的施工,六层的主体工程基本完工,李某与老伴前去评理,却遭到不明来历的人的威胁和侮辱。为诉说自己的冤屈,李某来到了卞院长的办公室,卞院长热情接待,并亲自督导执行,经过多方努力,房产公司经理向老人赔礼道歉,并给付了5万元的赔偿款,案件得以和解。为感谢法院,两位老人专门制作了锦旗,这便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卞院长办公室的门一直是敞开着的,随时接待当事人。同时,在全市率先推行院领导每日接访制度,每天都由一名院领导和两名部门负责人轮流值班接访,与来访群众零距离接触,直接对话,讲法析理、答疑解惑,能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由值班院领导批转督办,限期处结,一些苗头性的信访案件得以平息,全年没有发生一起涉诉信访案件。
实施诉调对接 让纠纷双方共赢和谐
10月10日,微山法院西平法庭院内聚集了上百户情绪激动的村民,他们手拿颗粒空瘪的稻子,控告吕某、魏某砖窑厂污染损害。法官们一方面积极做好群众的稳控工作,引导依法合理索赔。另一方面,主动联系县环保局和农业局,对窑厂排放的气体和煤灰取样、检验,丈量水稻受害面积,评估受害程度。随后,传唤吕某、魏某二人到庭,与司法所、环保局和农业局共同主持调解,通过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63户村民如愿拿到了赔偿款。
为构建多元化调解格局,微山法院通过实施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工作的有效对接,拓宽了纠纷解决主体,创新了调解工作新模式。全年诉前调解结案46起,为当事人节约费用近30万元,与司法所共同调解结案63起,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73.6%, 服判息诉率99.5%,有力地消除了不安定因素,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公正号”审判船 为湖区群众服务到门
“俺再也不要乘船坐车去县城了,家门口就可以开庭,湖上天冷风大,俺打官司却可以享受到温暖如春的待遇。”这是李某在“公正号”审判船上打完官司后发出的感慨。为免去渔湖民的车船劳顿之苦,微山法院投资近70万元,建造了长17米、宽3.5米的湖上法庭审判船,省法院周玉华院长命名为“公正号”。如今,渔民的船开到哪里,审判船就会跟随到哪里。渔民的船开到哪里,哪里就会有法官的身影。
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法官们根据微山实际,开展了以“进湖区、进社区、进矿区、进监区、进校区”为内容的“进五区”活动,深入到船上池旁、田间地头,上门立案,就地审理,巡回办案,解决群众诉讼难题。7月中旬,一位70多岁的老人走进法庭,倾诉二儿不孝。法官们专门赶到老人住所地开庭审理,通过教育,儿子、儿媳保证自觉赡养父母,第二天便将案款送到法庭,法官们又立即驱车来到老人的住所,踩着泥泞把赡养款送到老人的手中。
正是怀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信念,法官们将心与群众紧紧相连,用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执法理念,维护着他们的根本利益,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作者单位:山东省微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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