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合法土地被挂牌卖掉 国土局"一女二嫁"败诉
2009-12-25 14:06:49 | 来源: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 作者:方荣刚
  民合法土地被挂牌卖掉

  六安市裕安区国土局因“一女二嫁”败诉,开发商已砌围墙封堵住户

  土地证一直在家中,可一年前,自家房屋所在的土地却被国土局重新办了土地证,如果不是房产开发,(安徽)六安市裕安区徐集镇的史清阳或许还不知道,住了十几年的合法房产,居然有两份土地证。

  史清阳将办证机关——该区国土局告上法庭,因行政行为违法,国土局一审败诉,而此前国土局已将该地块出让给开发商。昨日,开发企业建起的围墙已将史清阳家的房屋紧紧围了起来,仅留一条人行通道。

  一块地两本土地证

  史清阳告诉记者,他1998年购买该镇东街一块231平方米的土地,在这块土地上建了一栋砖木房屋并住到现在,后来按规定向该区国土局缴纳出让金后,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有效期至2028年。今年他被镇政府告知因房产开发,他家要拆迁,一查才知道,早在一年前他家房屋所在土地就被该区国土局另办了一份土地证,并被挂牌出让。

  记者调查发现,史清阳所说的另外一份土地证是该区国土局为徐集镇政府办理的一份面积8965平方米的国有土地证,土地证编号“六土裕国用(2008)7945号”,办证日期是2008年11月11日,史清阳家房屋所在地块被包括在此证面积之内。同年11月20日,该局发布公告,挂牌出让此宗土地进行房产开发。

  国土局一审败诉

  史清阳认为,他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而国土局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依据该局重新办理的土地证收回其使用权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遂将该区国土局告上法庭。

  该市金安区法院今年11月23日下达“(2009)六金行初字第10号”判决书,认为裕安区国土局系在未进行法定程序收回土地之前,就办理了“六土裕国用(2008)7945号”土地证,即办证在前公告在后,实属依据不足;同时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而裕安区国土局却以自己的名义发布公告,无法律依据。因此判决裕安区国土局2008年11月20日作出的收回原告史清阳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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