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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信法院”创建活动调查
2009-12-15 09:44:0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王世心 肖春燕
 

    背景资料近年来,有一种对司法产生疑虑和不信任的社会情绪日益滋生、蔓延,使司法公信力受到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如何树立对司法的信心,满足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是当前亟需关注的一个命题。针对这一问题,王胜俊院长多次在讲话中指出,要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工作方针,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这方面,淄博中院早在2007年就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开始了努力和探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其做法值得各地法院借鉴。

    在当前司法公信力面临“拷问”的社会形势下,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却逐年攀升,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口碑”:

    82岁的拆迁“钉子户”张老太太在淄博市周村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崔景禹的动员下,不仅“爽快”地答应马上按政府要求搬迁,而且与崔庭长结下了深厚的情谊,她觉得崔庭长“办事公道,待老百姓实诚,让人信赖”,要崔庭长帮她处理家事,主持她三个儿子分家的事宜,处理结果令她和家人非常满意;

    大华公司是一家规模不大的外资服装公司,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韩籍老板不辞而别,致使职工的工资无法兑现。几个月来,几十名工人一直守在厂里,等待老板解决问题。后经法官多方协调处理,最终将拖欠工资之事圆满解决。李慧等26名职工专门到法院送来感谢信,说“是法院的公正处理,维护了我们的正当权益,这样的法院值得信赖!”

    几年来,该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公信力不断增强,案件的服判息诉率、实际执行率、调解撤诉率逐年提高,二审案件发改率、申诉再审率、涉诉信访率逐年下降,呈现出了“三升三降”的可喜局面;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高新亭、山东高院院长周玉华多次就“公信法院”创建做出批示。几年来,省、市领导先后100多次对该院工作作出批示,给予肯定鼓励……

    稳步攀升的司法公信力背后,是淄博中院几年来扎扎实实思考和探索的足迹……

    “人民法院为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地位仍然不够高……当务之急是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

    记者在淄博中院看到几本厚厚的文件制度汇编:2007年、2008年、2009年每年一本。透过里面一条条、一项项严密细致的规定与制度,记者看到了贯穿于这些制度与文件始终的一条主线:创建“公信法院”。

    2007年初,刘亚宁担任淄博中院院长之初,带领新一届领导班子经过充分论证,提出了创建“公信法院”的思路。

    提到当初的设想,刘亚宁说:“其实在此之前很长一段时间我就在考虑这样一个问题:人民法院为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地位仍然不够高,这与党中央提出的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总要求明显不相适应,已经成为我国司法改革的瓶颈性制约因素。”他说:“人民法院公信力不足,原因是多方面的,当务之急是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提出了创建‘公信法院’的工作规划。”

    在该院出台的意见里,对司法公信力的概念及意义是这样介定的:“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对司法主体及司法活动的信任度和总体评价,是人民法院司法服务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客观反映。人民法院要履行好司法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这既是人民司法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法院维护社会和谐的现实需要。”

    在淄博,“公信法院”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一个可以操作可以衡量的实实在在的目标。

    围绕“提升公信”这一主线,他们提出了四项要求:“以服务大局引领公信、以一心为民维护公信、以队伍建设保障公信、以社会互动扩展公信”。并认为“公信法院”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司法公正、服务高效、管理规范、队伍廉洁、和谐权威、社会认同。为确保“公信法院”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该院从五个方面实行千分制考核,其中案件质量和效率共分23项,占500分,队伍建设分5项,占200分,社会评价分4项,占150分,管理指导工作分7项,占150分,另外还考虑了加分因素。这些细则使“公信法院”目标变得形象、具体。

    2008年,淄博中院制定五年工作规划,把创建“公信法院”建设公正高效权威审判机关确立为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和总抓手。

    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提高司法公信力,有两个关键词,一是公正,一是内部。这两个关键词,是 “公信法院”创建活动的核心内容。

    司法要有公信,判决必须公正,而判决公正的前提是法官要有能力。对淄博中院法官的能力,青岛昌明公司这样评价:“感谢你们付出了艰辛的劳动,对贵院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廉洁奉公、无私无畏的精神风貌我们深受感动。”昌明公司一案涉及济南、青岛、淄博三地15家单位,总标的额2.6亿元,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不安定隐患较多,在该院法官不懈努力下,案件得到了公正处理。

    据了解,几年来,该院狠抓干警司法能力的提升,先后开展“练硬功、强技能、识人才”竞赛、“零错案、零信访、零投诉”竞赛,实行庭审观摩、裁判文书网上评选和差错问责、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评定激励、评选审判执行业务带头人等措施,干警专业技能不断强化。

    内部的管理与效能的提升,为提高公信奠定了扎实基础。在法院工作了十几年的淄博中院干警张斌说,现在法院内部建立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管理网络,什么岗位、做什么工作、做到何种程度,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责可问。近年来,该院建立完善了以审委会办公室为龙头的审判质量监控机制,以立案信访局为龙头的审判效率监控机制,以政治部为龙头的法官绩效考核机制和以办公室、行装处为龙头的司法服务保障机制。不论是立案、审判、调解、执行的纵向连接,还是综合服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横向衔接,不论是法官司法行为的规范,还是干警岗位目标的量化,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详细的考核,有效提升了法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技化水平。

    能动司法,主动服务,实现与社会的良性互动,赢取社会公正评价是 “公信法院”创建的重要途径。

    山东省人大代表、淄博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亮方说,有了法院的保驾护航,我们企业应对危机、科学发展的信心更足了。金融危机爆发后,淄博中院积极开展问计求智大调研活动,由院领导带队深入淄博商厦、东大化工等21家重点企业和中小企业,调查了解企业发展面临的瓶颈,寻求保护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了应对金融危机的五个有利于原则、六项举措,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形成了《发挥职能作用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调研报告,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淄博市委书记刘慧晏批示:市法院工作主动有为,为科学发展保驾护航,十分好。

    今年以来,淄博中院还针对基层群众“打官司难”、“有纠纷不知如何解决”的现状,依托全市25处人民法庭,在未设法庭的乡镇建立了34处法官便民工作站积极打造1小时司法服务圈;联合社会力量共同化解纠纷,是淄博中院以审判执行主业为依托,做实公信的内因动力,也是建立调解联动机制的初衷。基层法院围绕联动调解机制,推出了各具特色的创建举措。周村区大型沙发、家具市场多,周村区法院便在流通市场中成立了市场纠纷调处中心;桓台县地处湖区,桓台县法院就在湖区乡镇建立人民调解员、信息员联动网络。今年1-10月份,该市基层法院刑事附带民案件调解率达到80%以上,全市法院行政协调结案和执行和解案件,同比分别上升3.6%和3.55%。

    创建“公信法院”的成效只有最大多数群众认可才有说服力。而这取决于是否有一个司法与民意良性互动的平台。在淄博中院,答案是肯定的。在宏观层面,该院每年都开展“法律五进五个一百活动”,深入100家企业、100个乡村、100个社区、100所学校、100家机关,既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又主动宣传创建“公信法院”的成效;在微观层面,该院实行1+1对接制度,每名法官联系一名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汇报工作,通报信息,邀请旁听案件审理,发放司法评议监督卡,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监督和支持法院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全国人大代表、周村区灯塔民族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刘荣喜说,法官定期上门征求意见建议,热心提供法律咨询,村民非常欢迎,也都更加信赖法官了。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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