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显真情 化解矛盾促和谐
2009-12-07 10:31:31 | 来源:中国法院网昆明频道 | 作者:朱静芳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审判制度,也是我国重要的民主政治生活制度。云南省宜良县人民法院自陪审员制度实施以来,积极认真贯彻《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取得了较好的结案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10月至11月人民陪审员共参与了27件刑事、民事案件的审理,出庭32人次。

  12月2日,宜良法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王琼英诉被告陈家义离婚一案。法院受理本案后,发现案情复杂,遂邀请人民陪审员陈梅芝组成合议庭以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庭审中,婚生子陈忠对其父陈家义的态度十分恶劣。人民陪审员陈梅芝看到这一情况,应用其在基层工作中多年积累的调解经验,针对原、被告夫妻矛盾进行认真调解,努力化解被告陈家义与其子陈忠的矛盾。经过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原、被告双方均同意离婚,并且陈忠公开对其父陈家义道歉,承认自己对父亲态度不好。看着陈家义眼中含着的泪水及正在诚恳道歉的陈忠,一场隐藏的社会矛盾就在陪审员陈梅芝苦口婆心的劝解中化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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