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建立专家咨询制度
11名专家学者首成“智库”成员
2009-11-23 10:23:35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晓敏
  11月22日下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咨询专家聘任仪式,并召开首次专家咨询会议暨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民商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009年研讨会。天津高院院长李少平向首批11名专家学者颁发了聘任证书。

  首次专家咨询会议上,专家们听取了天津法院工作的情况介绍,对天津法院开展诉讼服务工作、调解工作,以及天津高院就财产保全担保、合同违约金适用、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等三个方面问题准备出台的指导性意见发表了咨询意见。

  据介绍,为规范专家咨询工作,天津高院专门制定了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范,对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工作原则、咨询效力、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办事机构、保密制度、回避制度等作了规定,并明确,咨询专家将为全市法院审判执行、法院改革及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提供理论和实务上的咨询意见,包括对全市法院工作中的宏观决策、重大部署、重大理论问题和天津高院制定出台的具有重大意义的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等提供咨询意见,同时协助全市法院开展调研与应用法学研究和法官培训等工作。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