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法院积极为陪审员履职创造条件
2009-11-12 11:08:28
     中国法院网讯 (黄世美)  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新县人民法院积极为人民陪审员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极大调动了人民陪审员履职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今年1—10月,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68件,占全院适用普通程序结案数174件的97.1%,无一起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较好地实现了“案结事了”目标。

  该院确立了岗前和在职培训制度,着重提升陪审员基本法律意识、职业道德,学习陪审员的职责、权力,提高陪审员廉洁自律的能力、运用证据采信规则的能力以及做好调解工作的能力。在确定陪审员参审办法上,该院进一步探索“随机抽取”原则实际运行的新方法,分别按照地域、专业、职业等标准,将20名的人民陪审员划分为不同的类别,然后再根据具体案件的特点,从相对应的类别中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基本上实现了陪审制度应有的广泛性和群众性。

  此外,该院积极和县政府协调沟通,争取支持,切实将贯彻陪审制度所必需的经费开支按时落实到位。2009年,该院陪审员工作经费已达6万元,充分保障了陪审员的培训费用,参与陪审的差旅费、误餐费及相关补助及时报销拨付。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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