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司法正义之名 为党和人民陪审
2009-11-10 15:03:3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李先杰
  我是一个具有高度热情的人,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会拿出200%的激情去做好它。各项工作中我最爱的,就是人民陪审员工作。

  时至今日,我依然清楚地记得从管城回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姚辉手中接过管城法院人民陪审员任命书时的欣喜。经过报名、确认、初审、政审、考试、培训、再考试、任命,一道道程序、一层层选拔,我,在考大学时被父亲强行将专业由法律改为汉语言,本以为这一生都不会再和法律职位牵手之时,经过努力,却破天荒地圆了少年时的梦想,成为了管城法院首批30名人民陪审员中光荣的一员,坐上了编外法官的席位!我难以抑制我的激动、惊喜!对,惊喜,这是我最真实的感觉。

  到刑庭报到时,主管院长王琦和时任庭长的庞炜院长语重心长地告诫大家:“刑庭工作是法院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主要和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打交道。他们是有罪还是无罪需要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细心分析,认真评判,千万马虎不得!”我暗暗发誓:我一定不辜负自己的职责,用自己全部的智慧和知识,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刑庭的审判工作最考验人的学识和智慧,从事审判工作的人员不但要熟悉刑事审判实务,还要深谙犯罪心理学。在审理一桩入室抢劫案时,我们就遇到了这一问题。该被告人在晚上持刀抢劫一女时只抢得一元钱。于是逼迫该女回家拿钱。入室抢得更多钱时,发现该女貌美,意图不轨。但该女称有爱滋病,正在吃药。后该被告称见该女可怜,将在室内抢的钱又还给该女。该案是一发还重审案件。法院查明,一审判决后,该被告人家属给了被害人2万元钱,致使其在中院当庭翻供。审理过程中,发现作为证人的被害人屡传不到,案件开始变得复杂。在审理陷入僵局时,我灵机一动,问被告人:“在屋里拿的1200元钱又放回原处没有?”答说:“是。”又问:“你确定是1200元?”答说:“我自己拿的,一直在手里,走时顺手又放那儿了。”问:“你在外面抢她那一块钱呢?”答说:“装裤兜里了。”问:“是不是带走了?”答:“是。”于是案件得以突破,从而定罪。

  刑事审判工作中,作为陪审人员一定要吃透法条,对事实认定和法理推断应具有敏锐的洞察力和鲜明的判断力。这需要长期不懈地学习和钻研。学习,既有向书本知识的学习,又有向周围人的请教。这一点,我受益良多。记得审理十八里河福利彩票站被盗一案时,出现了这么一回事,检方认为案值应按被告人窃得款项,加上中奖彩票奖额。另一陪审员认为只应算前项,因被告人很快就抓获,奖额并未被其冒领。我却依稀记得好像看过相关法条,并不这么说。我当庭向审判长提议,中止审判,重查法条。后经三方共同检索,发现除了应计奖额,更应计入票面总额。案件退回检方重新起诉,避免了一起案件错判。事后我才想起,是有一次和周勇增庭长在探讨证券诈骗案时,共同提过这一法条。

  人民陪审工作应该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做好社会安抚工作。有些案件的被告人在本案中是被告人,但之前却有可能是另一起案件中的被害人。这时候如何发挥审判技巧,即使该被告人在本案中认罪伏法,又考虑到其受损害利益,帮其出主意,想办法,才能真正体现法治精神。我至今仍记得审理王某写恐吓信危害公共安全一案。由于是在郑州卷烟厂开观摩庭,旁听人员较多,不但有该厂400多名干部职工,还有各报社电台电视台的媒体记者,河南省高级法院还特意来了两位很有经验的领导。王某在庭审中一再宣称,自己因公致残无人问津,写信只是希望引起各级领导重视,给自己解决问题,并非为危害社会安全。辩方律师则只称被告人无人救助才发生写信事件,只字不提该信函中所称已在全市多处商场机关放置定时炸弹之事。中间休庭时,旁听人员议论纷纷,都为王某抱打不平。利用这一间隙,审判长高保亮、审判员刘天霜老师和我拿出书证再一次细细分辨,认真核对,发现破绽。重新开庭后,我一句:“目的既是为解决问题为何不署自己真实名字?”最终使王某认罪。庭审结束后,全体合议庭成员又同王某进行沟通,指导他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争得权利,使王某感动的流下泪水。

  “法不外乎人情。”中国人传统上一直有这样一个观念。近年来,这一认识也被一些各方面的头头脑脑运用到工作生活中,给法院的案件审理工作带来一些杂言。人民陪审员虽然不是法院在编全职工作人员,但身兼案件审理与判定,有时候也会受到干扰。在工作中,我认识到一定要坚定信念,把握好方向才不会迷失自我,渎职失责。在审理南关浴池爆炸案时,因被告之一是区里某领导的亲戚,该领导又恰好是我的顶头上司。他见是我陪审后,就打电话要求我判无罪。我告诉他,案件需合议,并非我想如何就如何。他又要求我怎样怎样做,被我断然拒绝。后来,此人在工作中陷害我、报复我,使我受到不小打击。但我自问对得起死者,对得起良心,对得起我的陪审职责。一直在工作中帮助我的周勇增、刘天霜庭长在这件事上更是给了我很大支持,使我坚强地继续工作。

  在这里我要讲一件我最难忘的事,今年年初,因为家住十八里河镇八郎寨村的同事家中有事,我前往帮忙。去的时候我十分忐忑,因为该村上一届领导班子贪污案就是我陪审的,当时参加旁听的群众还很多。我不知道这些群众对该案怎么看怎么说,更不知道是否有人认出我,为难我。吃饭时,一个人端一杯酒来到我身边,说:“大家看一看,这就是审咱村贪官案的李陪审员。我代表村里老百姓给你敬杯酒!谢谢你!”……我当时最强烈的一个感觉就是:哪怕受再多的委屈,再多的指责,能得到群众的肯定和认可,我也值了!

  眨眼间,我从事陪审工作已四年了。当我们这些第一批的陪审员们相聚在一起时,当我们和第二批人民陪审员一起接受培训时,当我们面对我们的当事人时,我觉得相当地坦然。是的,我无愧于自己的信念,无愧于人大赋予我的使命,无愧于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的嘱托!

  四年来,我参与审理的形式、民事等各类案件已超过200件,看到正义得以伸张,罪行受到遏制,人民利益得到保障,我感到由衷的高兴。我是一名平凡而勇敢、充满正义力量的人民陪审员,我的成长离不开管城法院各位领导老师的指导帮助,离不开自己不懈的奋争,我为我的人民陪审员工作感到光荣!

(作者系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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