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司法厅干部自律预警 9种情形将被训诫
2009-11-05 15:39:24 | 来源:法制日报 | 作者:李光明
  近日,安徽省司法厅出台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告诫工作暂行办法》,旨在构建集提醒防范、动态监督和保护挽救于一体的干部监督预警机制。

  根据办法规定,今后安徽省司法厅纪检监察部门对于违背道德规范、群众反映强烈,或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用人失察失误或不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考核为差档次、个人考核为不满意等9种情形,将进行训诫纠错。诫勉纠错对象在整改期限内不得评优评先,并暂缓提拔使用。

  安徽省司法厅厅长孙建新说,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预警告诫工作,旨在通过警示提醒、训诫纠错,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正错误,以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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