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生命支撑起正义的“天平”
——追记新化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魏正湘
2009-10-28 14:03: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向曼琦 张贻文
  • 魏正湘(左三)送救助款到村民家中
  • 魏正湘
  • 当地百姓自发前来送这位人民的好法官最后一程
 

这是一个关于平凡与奉献、公平与正义的故事。

这是一段绵绵梅山与悠悠资水书就的一位新时代人民法官的生命历程。
 
他以对法律和审判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无比热爱,诠释了“人民法官”四个字的真正内涵。 

     2009年6月19日,魏正湘去新化县人民医院取他的体检结果,却领来一张住院通知单。医院诊断其患有冠心病、窦性心律不齐、重症高血压,魏正湘悄悄地把它锁进自己的抽屉里。
 
    2009年8月13日晚,魏正湘与同事参加县委禁毒禁赌会议至深夜一点。
 
    2009年8月14日下午,魏正湘召集刑庭干警传达贯彻禁赌禁毒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安排相关工作。这时,积劳成疾的他突发心源性疾病,倒在了刑事审判庭办公室,永远地离开了他魂牵梦绕的审判岗位。
 
    他走得那么突然,突然得连一句话也没有留下。
 
    他走得那么安静,安静得同事都以为他只是累得睡着了而不忍叫醒他。
 
    他的故事,从平凡中开始,在平凡中闪光,在平凡中延续……
 
        “如果不能依法公正审案,将愧对于头顶上的国徽”
 
   和魏正湘打过交道的人,都知道他的“三不政策”——“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友不交、不洁之地不去”。
 
    魏正湘在当民庭副庭长的时候,老家来的亲戚找到他,要求他为一个案子帮忙,魏正湘深知在这种事情上不能给自己留丝毫回旋的余地。他拒绝了亲戚的请求,并说:“输赢自有公断,这个忙我不能帮。我是一名法官,如果不能依法公正审案,将愧对于这个职业,将愧对于头顶上的国徽,请你理解我。”这个案子本来是分给他审理的,他主动跟庭长提出,这个案子的被告与他有亲戚关系,要回避。
 
    2003年,魏正湘在审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被告为了能少赔点钱,找来了他一个交情很深的朋友代为说情。魏正湘对难得上门的朋友说:“我们兄弟几十年,照理说我该帮你,可是我如果帮了你就是对别人不公平,我没有任何权利不按法律规定办事啊!”听他这么一说,朋友关上了门,走了出去,从此再未走进那扇门。虽然朋友认为他有点“死脑筋”,有点不近人情,但魏正湘想的是,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要的就是公理,求的就是公正,法官的权力是人民给的,就应该用来为人民服务,没有理由拿法律作为感情交易的筹码。
 
    “我跟他在法庭上的打了十多年交道了,但在私下我们从来没有过任何的来往。他是一名我永远敬佩的好法官。”尽管老魏已走了快一个月了,但当说起魏正湘时,迪坤律师事务所的唐律师仍然悲伤满怀,泪水盈眶。
 
    魏正湘走了,但他的“三不政策”却仍然深深地影响着新化法院人。
  
               “法官就应该一清二白,两袖清风!”
 
    走进魏正湘的家,记者不敢相信眼前这间简陋的老房子就是这位法院副院长的家。只有40几平方米的房子还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房改时的格局,没有装修,水泥地板,几件简单的老式家具油漆剥落,家里最值钱的要算前几年购置的一台25英寸的彩电和一台小空调。
 
    “他舍不得买贵点的衣服,最好的衣服就是法官制服了,60块钱订做的皮鞋穿破了还舍不得扔。家里的小彩电用了将近十五年,他抱去修了7、8次,直到那些老式零件都已经停产了没法修了,他才买了这台。”妻子朱碧云提起老魏泪水涟涟。今年七月,她多次向老魏提出想去看看在汕头工作的女儿,妻子女儿双管齐下做工作,老魏终于答应等处理完手头的工作8月29日去看女儿。可他却没能等到到那一天,这个再也无法完成的约定成了妻子和女儿一生最大的遗憾。
 
    而在女儿魏怡琴眼里,父亲清廉的作风也一直深深地影响着她。
 
    在她9岁那年,一位偏远山区的老乡给魏正湘送来一袋花生。当时父亲没在家,小怡琴替她父亲收下了老乡的一片情意。结果,当魏正湘知道事情原委时,从不对女儿动粗的他那一次竟狠狠地扇了女儿一个耳光。随后又心疼地抱着她,对小怡琴说:“孩子,一般人吃人家一顿饭,收人家一条烟,也许算不了什么。但爸爸作为一名法官,收受人家任何一点小礼物,都可能使当事人对法官公正司法产生怀疑。法官就应该一清二白,两袖清风!”
 
    如今,已是广东汕头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的魏怡琴更加深刻地理解了父亲当时的诤诤教诲。
  
        “他跟小学生一样好学,早上背英语,晚上看法律书籍”
 
    从进入法院的那天起,魏正湘就励志成为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他深知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案件裁判的公正与否,因此不管是担任书记员、助审员,还是在庭长、副院长,在学习这件事情上魏正湘从未因岗位和职务的变迁放松过对自己的要求。
 
    “老魏就跟小学生一样好学,一有机会到省城、市里出差,他办完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逛书店。我们在何思乡工作的时候,他每天早上都要起来看英语书,背英语单词,晚上就看法律书籍。”同事刘正华对魏正湘的好学津津乐道。
 
    “魏院长不仅自己好学,对我们年轻干警的学习也抓得很紧。我在法院是一个技术员,对法律知识不是很熟悉,他告诉我学法律要先学法理,再学其他的实体法和程序法。法理学好了,其他的法律就好学了。魏院长就是一个慈祥的长者,睿智的老师,和他在一起工作能学到很多东西。”年轻干警贺玉林回忆起亦师亦友的魏院长感慨万千。
 
    在魏正湘眼里,床底下塞得满满的三大木柜的书籍就是他最宝贵的财富,是他办案的得力帮手。为了准确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他总会一丝不苟地把案卷读透,查找大量的资料和相关的法律书籍,使自己能最大限度地做到适用法律正确。就是凭着一种对法律的神圣信仰,一种对法官职业的真挚热爱和一股好学肯钻的韧劲,魏正湘从一名法律的“门外汉”迅速成长为业务骨干。30年来,他承办案件数千件,没有一件错案,没枉判一人,没有一件案子因裁决不公被投诉、被举报……
  
                    “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
 
   “一日起诉讼、世代结冤仇,是我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情。”魏正湘的话,朴实无华。面对各种纷繁复杂的民事纠纷,他始终坚持从法律精神和公平理念出发,全力寻求法律与情理之间的和谐交融,寻找双方利益平衡的最佳实现途径。他办理的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了60%。
 
    1987年,魏正湘任民事庭副庭长,民事案件多。林业法庭审理的洋溪镇一件林业案子由于案情比较复杂,调解难度大,魏正湘先后六次赶到洋溪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并三次到争议现场查看相关情况。最后去的那次是12月,下着大雪,他赶到洋溪国土所,要求调取争议林地的原始材料,而那种资料一般是不能调取的,国土所的同志看那么大年纪的副院长冒着风雪赶过来,被他感动了,国土所的副所长亲自到档案室把材料找出来供他查阅。他根据原始记录,又一次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虽然仍有分歧,但感于魏院长的一片热忱,双方各退一步,案件得以和解。当魏院长返回时,双方当事人一直陪着魏院长,送他出村口。
 
    在魏正湘的日历里,几乎没有双休日和节假日,家里就是他的接访室。对来访群众,他总是笑脸相迎,搬上一张椅子,倒上一杯热茶,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他对家人说:“每天都可能有当事人来法院寻求帮助,很多群众并不知道法院什么时候上班、什么时候休息,他们出来一趟不容易,我住得近,能帮他们解决的就帮他们解决,不能解决就提供点帮助,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总之不能让他们白跑。”
 
    “我为了弟弟的案子去他家送过材料,魏院长人特别好,一点架子也没有,我看到他家还是水泥地板,他笑着说来的人多,怕我们这些农民兄弟不习惯换鞋。我真不敢相信这么处处为人着想的一个好人、好法官就这样走了。”一个农民兄弟回忆起当时魏院长接待他的情景记忆犹新。
 
    魏正湘把青春和热血奉献给了审判事业,把法律和真情播送给了千家万户。他以令人叹服的工作业绩和高尚的道德情操,谱写了一曲当代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正义之歌。
 
      “他把法官这份工作看作一门艺术,一生都在精雕细琢”
 
    “如果可以假设,我宁愿永远从记忆中删除2009年8月14日这个令人心碎的日子。然而,命运却偏偏让我记住了它!”未开口,魏正湘的妻子朱碧生早已泣不成声。
 
    “这些天,我一直在回味魏院长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回想他整天挂在脸上的笑容、成天忙忙碌碌手脚不停的样子。”法院党组成员吴长青说,“魏院长不仅仅把法官看作一份职业,而且把这份工作看作一门艺术,一生都在精雕细琢。”
 
    魏正湘静静地走了,他永远地离开了他魂牵梦绕的审判岗位,离开了他朝夕相处的同事,离开了他白发苍苍的父母,离开了他相濡以沫的妻子和百般疼爱的女儿……
 
    他应该心有不甘,因为,他桌上还有一大摞案子未判,他垂下的手中仍紧握着一份没来得及签发的法律文书。
 
    他应该心含欣慰,因为,他用自己的生命的力量撑起了正义的“天平”!

    魏正湘病逝后的第三天,新化县法院全体干警和离退休老同志自觉掀起了向魏正湘学习的热潮,法院党组也迅速作出了《关于向魏正湘同志学习的决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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