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大学生“村官”成为人民陪审员
2009-10-14 15:48:19
     中国法院网讯 (王伟)  10月12日,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冯卯镇的3名大学生“村官”接到了山亭区法院送来的人民陪审员的聘书,标志着这3名大学生“村官”身上又担负着一份重责——人民陪审员。

  为改变以往不少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积极性不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情况,山亭区法院创新人民陪审员选聘模式,吸收更多的大学生“村官”加入到人民陪审员的队伍中来,充分发挥他们有基层工作经验、思想活跃、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和素质等优势,来推动山亭区的法律事业再上新的台阶。本次人民陪审员的选聘是经区人大批准实施、法院主管、各乡镇配合的一项工作创新。以冯卯镇为试点,通过乡镇推荐、资格审查、面试等考察程序,最终从10名被推荐对象中确定了高晶等3名大学生“村官”成为人民陪审员,经山亭区人大常委会任命并向这3名大学生“村官”下达了聘书。

  据山亭区法院负责同志介绍,人民陪审员从工作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中选聘,就是利用了他们深入基层、高学历、高素质的优点,在面试过程中这些大学生“村官”们显示出了丰富的基层经验、敏捷的思维和流畅的语言表达能力,这次以冯卯镇为试点办得很成功,下一步要在全区推广,争取在3年内选聘60名大学生“村官”成为人民陪审员,让山亭区法院的这项创新成为全市乃至全省的亮点。
责任编辑:张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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