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往昔,峥嵘岁月稠
——济南铁路运输法院建院初期艰苦创业回顾
2009-09-29 15:40:3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胡广新
  一.创业之初的苦与乐

  一九八О年,伴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走进人们的视野,依法治国的理念被重新定位为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随着《法院组织法》的颁布,国家决定恢复铁路运输法院的建制。当年的夏秋交替季节,济南铁路运输法院筹备组就诞生在原济铁分局大院西侧的平房内。

  法院筹备之初,共有八名同志。两位筹备组长和当时济铁分局纪委的同志在一间办公室里办公,纪委的同志在里屋,法院筹备组在外屋,其他同志则挤在隔壁的一间十三四平方米的屋里。当时的三抽桌分不过来,还有的同志两人共用一张桌子。到了八一年一月,又有四位同志的陆续调入,办公条件紧张,就在平房外面的空地上加盖了两栋活动板房,还购置了火炉和烟囱,记得当时每天还都得去运煤点炉子。办公条件虽然艰苦,可同志们却每天劲头十足的学习着法律知识和办案知识。每天上午,到位于济南铁路局大院内,也是在活动板房办公的铁路中院筹备组参加集体学习。由中院两位同志讲课,下午回来集体讨论,消化听课内容,同志们相互之间乐此不彼。

  二.办案学习两不误

  为了迎接和适应日益临近的铁路法院正式办案,使铁路法院的审判人员尽快掌握办案技能,八一年春节后,院里先后指派九名同志去了济南市天桥区法院实习办案。至此,我们就每天到天桥区法院上班,与天桥区法院的审判人员在一起摸爬滚打,一同办案,虚心向老师们学习,老师们也不厌其烦耐心的手把手的教我们办案技能。当时天桥区法院的办公条件也很艰苦,办案用纸有时非常紧张,我们就一张一张的数着用,生怕浪费。几乎每天都骑着自行车往返十余公里到市看守所提审、换押、送执行。遇到有同志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时,才回我们院里借用一下唯一的一部跨斗摩托车。记得当时乘坐摩托车去看守所提审,纷纷引来看守民警和其他法院人员羡慕的目光,“回头率”是很高的。看看今天我们院里配备的各种类型的办案车辆,再回顾当年的办案条件,真是感慨万千,有一种恍如隔世感觉。

  为了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办案能力,我们还一边办案,一边学习。积极复习,报考各类法律院校的在职培训学习。记得当时一位同志取得资格脱产去山东政法学院学习,我和另一位同志考取了华东政法学院的函授生,其他同志参加了全国法院业余法律大学的学习,通过各种途径的学习,政治素养和法学理论得到了提高,也进一步增强了办案能力。

  三.严打办案强练兵

  大约在八二年的下半年,铁路法院被授予正式办案。我们院的办公地点也迁到了位于济南市经一纬五路的济铁分局招待所南院。鉴于当时的特定条件和环境,主要也是为了慎重起见,在刚开始办案时几年里,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要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而且,头几起案件,审委会讨论决定后,还需要向当时的分局党委常委会汇报,汇报时,院长、庭长、主审人、书记员参加。我记得在向党委会汇报一起盗取案件时,当时的分局党委书记在听取了案情和对被告人的定性量刑汇报后,分别征求了在座的党委常委的意见并代表党委会表示同意法院审委会的决定,同时还勉励审判人员要在办案中要认真细致,依法办案。

  严打初始,大量刑事案件被集中起诉上来,当时刑庭的十名同志,加上经济庭的两名书记员共十二名同志投入了声势浩大的“严打”战役。每个人手里都同时抱着五、六起案件,我当时干书记员,记得手里最多到过八起案子,小黑板上记得满满的,分别记录着每起案件送起诉、送提押票、送判决、送执行的时间,以免混淆和差错。当时幸亏铁路看守所就在济南铁路局大院南门,每天跑几趟也没问题。后来听天桥区法院的同志说,他们有时要骑着自行车往返市看守所五六趟。还非常羡慕我们离铁路看守所的路途近呢。

  蹉跎岁月,往事如烟。时间一晃近三十年过去了。三十年的光阴渐渐远去,往事回首,记忆犹新。回头眺望我们走过的历程,历尽艰辛,但也充满了斗志昂扬与奋发向上。看看我们今天的工作环境和办公条件,我们倍增了信心和干劲。铁路法院的发展史,是一部艰苦创业,筑牢基础的历史,是一部不断修正,激流勇进的历史,是一部努力拼搏,奋发向上的历史。相信每一个铁路法院人都会把她铭记于心的。

 

 

作者单位:济南铁路运输法院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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