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法院制定“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规范
2009-09-27 10:17:02
     中国法院网讯 (吴刚)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推广人民文明规范用语的通知》,结合目前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在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南丰县人民法院文明规范用语》的基础之上,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结合自身情况,特制定全院法官的《文明用语和服务忌语》各十条,并与《南丰县人民法院文明规范用语》一并印发给每位干警让干警熟记于心,严格执行。
责任编辑:李金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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