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确立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
2009-09-24 10:13:54 | 来源:新华社
  1992年10月,在举世瞩目的中共十四大上,江泽民明确提出: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由此进一步加快。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在实行改革开放过程中,不断深化对计划与市场关系的认识,逐步形成了以市场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思路。党的十二大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点,提出商品经济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确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党的十三大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新的经济运行机制,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  

  邓小平从1979年开始,先后多次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明确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这从根本上解除了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看作属于社会基本制度范畴的思想束缚。

  1992年6月9日,江泽民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阐述了他对计划与市场问题的思考,指出:“充分发展的商品经济,必然离不开充分发育的完善的市场机制。那种认为市场作用多了,就会走上资本主义道路的担心,是没有根据的和不正确的”。关于中国新的经济体制,江泽民明确提出:“我个人的看法,比较倾向于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提法。”这一讲话,明确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为中共十四大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奠定了思想基础。  

  同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作出了三项影响深远的决策,其中之一就是明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江泽民在大会上的报告中说:“实践的发展和认识的深化,要求我们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从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重大突破。  

  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将十四大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原则具体化,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任务和要求,勾画了其总体规划和基本框架。这一决定成为20世纪90年代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  

  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解决了中国改革发展的一个关键性问题,是对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的创造性发展。
责任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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