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科学发展观 司法为民是关键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法院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工作纪实
2009-09-03 11:15:27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匡小云 黄长根
  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性指导思想。科学发展观与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工作息息相关。苏仙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以方便群众诉讼、方便案件审理为原则,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积极做好司法审判和执行工作,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及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做好司法审判工作,践行司法为民

  法院司法权来源于人民,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要做到“便民、亲民、利民”,就必须拓宽工作思路,拓展审判职能,简化办案程序,因地制宜,因陋就简,不拘泥于形式,高效司法,方便群众。苏仙法院积极加强刑事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打造“平安苏仙”。截止8月份(所有数据截止时间同上),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72件,判处罪犯315人(含旧存)。既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又要加大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力度,共调解结案29起,调解兑现标的453.6万元,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35人,有效化解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矛盾,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法官应当成为传播法律的使者,社会公平的象征,为群众排忧解纷的贴心人。把审判工作向外延伸,认真做好判后息诉和思想疏导工作,打破司法神秘,打造“阳光”司法,“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人民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注重发挥审判过程传播法律知识的作用,将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庭审始终,以案释法,评析道义法理。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联系,重大疑难案件及时向党委、人大请示汇报,广泛发扬司法民主,倾听群众意见。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式,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重信重访,积极回应民众要求。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建立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转的审判管理体系。

          保障群众诉讼权利,方便当事人诉讼

  司法为民是每一名法官的神圣使命,人民满意是对每一名法官的最高褒奖。公平正义是法治最根本的价值追求,是法律的生命线。群众到法院打官司,是因为心里有了“疙瘩”,到神圣的地方“讨个说法”,苏仙区法院就是一个为人民群众解“疙瘩”、“讨个说法”的地方。该院立案庭建立健全诉讼指导制度,向当事人发放《诉讼指南》,事先告知当事人有关注意事项和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笑声”。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确保有理无钱的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共为56名符合条件的案件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缓减免诉讼费用283400元,依法为符合救助条件的9名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实现。落实方便群众诉讼、方便案件审理的“两便”原则,不断推出司法便民措施。积极开展巡回办案,深入社区、乡镇、集市就地办案、就地开庭,将审判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提高老百姓依法维权意识,共开展巡回办案68次,办结案件256件。苏仙区法院把每个办案法官的手机号码、办公电话、服务承诺制成“司法便民服务卡”,发放到村干部、村民组长、人民调解员以及案件当事人手中,群众遇到法律纠纷或者有关案件信息,就可以拨通法官电话。群众反映:现在老百姓打官司,比过去更加便利了,诉讼成本更加节省了。一张小小的司法便民服务卡折射出了新时期人民法院亲民、爱民、护民的新理念。

        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广泛发扬司法民主

  苏仙法院将“死”的法律条文适用于多姿多彩的社会生活,找准法与理的切入点,法与情的结合点。通过法官案件审理,把社会观念、公平价值,和谐理念传递给民众。解决了“坐堂问案”、“机械办案”的问题,注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贴近人民,打破司法神秘,进一步拓宽民意沟通渠道。从“法台之上”拓展到“法庭之外”,从单纯的审理案件延伸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审判机关大胆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的过程。为确保司法活动更加适应和贴近人民,更加符合群众愿望,更加体现司法为民,法官在办理具体案件中,要认真倾听群众诉求,以心换心,体察民情,把握民意,将民意贯穿到司法审判实践中,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不断提高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应对力。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让法官更多地了解群众心里想什么,司法需求是什么,对法院工作的看法和建议是什么。真正做到察民情、听民声、顺民意、解民忧,让法真正走进群众心中。

        改进涉诉信访机制,积极延伸审判职能

  针对涉诉信访量不断上升的趋势,该院着力解决信访难题,改进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依法引导有理访,控制无理访,制裁违法闹访,共接待来访群众1324人次,来信230件次,均得妥善处理。坚持首长负责制、院长接待日制度,对重点涉诉信访案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实行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定领导、包干负责的“四定一包”工作责任制,逐案落实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开展“大下访”活动,由群众上访反映问题,转变为法官下访解决问题。深入街道、农村,查民情、听民意、解民忧,面对面地征求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及政法机关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法院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措施,组织整改,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活动中,共走访户数2221户,走访当事人321人,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82人,走访单位与企业64户,收集意见和建议35条,解决实际问题42个,解除上访隐患36件次,办好事实事31件。该院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积极参与区委中心工作和社区公益事业。2008年抗击特大冰灾期间,该院坚持每天24小时昼夜不停地轮班派出干警,赶赴107国道和耒宜高速公路苏仙段清扫积雪和疏导交通。6月29日,我市发生火车侧面相撞,该院接到上级通知后,派出数名干警到事发现场,疏导、分流旅客,并为他们提供方便面和矿泉水。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只有始终为人民着想,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重要位置,才能无愧于党,才能无愧于时代,才能无愧于人民。苏仙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建立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长效机制,自觉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讲究司法文明,保持司法廉洁。采取多项举施,真正把司法为民工作做到每一个细节,为构建和谐苏仙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环境。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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