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中国·辉煌60年)中国人大监督日益完善和加强
2009-09-02 09:40:33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陈菲、胡浩
2009年上海出台旧区改造工作意见。只有同意改造的居民户数超过规定比例才能启动改造,要事先征询、就近安置、完善补偿三大创新机制,并将引入第三方全程监督,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旧区改造。
“小区每户建筑面积是多少?建筑造价是多少?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是否符合低收入群众的实际购买力?廉租房建设资金如何筹措?房子如何分配?小区的配套设施是否齐全?”
2009年7月17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题调研组来到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安民家园建设工地,详细询问小区建设及监理单位负责人。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提出要把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部分政府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活动”,保障性住房专题调研是重要内容之一。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一项新的重要举措。
监督权是我国宪法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最高层次、最具权威、最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人民行使国家管理的权力、实现国家机构之间相互制约、保证国家机关正常运作的重要方面。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对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发展,人大监督工作不断成熟,监督制度不断完善,监督渠道不断扩展,监督效果不断增强,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监督法将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
近年来,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人大开展了有效的监督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法院和检察院公正司法。人大说“不”的情况日益增多,在很多人眼中“橡皮图章”的印象一去不复返了。
在解决拖欠出口退税问题,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职工工资问题、推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人大的监督工作都充分体现了“讲求实效”的原则,有力地推动了问题的解决。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针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问题,明确提出用两年左右时间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下降,争取用三年时间解决非法小煤矿问题等建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些意见,立即召开常务会议,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到2007年底累计关闭非法小煤矿1.12万处,2007年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2005年分别下降46.3%和65.4%。
针对代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超期羁押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动并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集中开展了全面清理超期羁押专项工作,制定了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问题的具体规定,实行羁押期限告知,期限届满提示、超期投诉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历史遗留的超期羁押案件基本得到纠正。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监督列表”包括,计划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中央预算、审计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08年中央预算,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许安标表示,1982年宪法实施以来,人大监督工作从起步探索到全面实践,从把执法检查放在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到把监督工作摆到与立法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进而到把务求取得监督实效作为监督工作的关键,监督工作不断发展、创新和加强,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
2009年7月17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题调研组来到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安民家园建设工地,详细询问小区建设及监理单位负责人。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明确提出要把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部分政府重大公共投资项目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活动”,保障性住房专题调研是重要内容之一。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一项新的重要举措。
监督权是我国宪法赋予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我国监督体系中最高层次、最具权威、最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是人民行使国家管理的权力、实现国家机构之间相互制约、保证国家机关正常运作的重要方面。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对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发展,人大监督工作不断成熟,监督制度不断完善,监督渠道不断扩展,监督效果不断增强,并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方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监督法将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
近年来,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人大开展了有效的监督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政府依法行政,法院和检察院公正司法。人大说“不”的情况日益增多,在很多人眼中“橡皮图章”的印象一去不复返了。
在解决拖欠出口退税问题,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职工工资问题、推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等方面,人大的监督工作都充分体现了“讲求实效”的原则,有力地推动了问题的解决。
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针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问题,明确提出用两年左右时间使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有较大幅度下降,争取用三年时间解决非法小煤矿问题等建议。国务院高度重视这些意见,立即召开常务会议,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到2007年底累计关闭非法小煤矿1.12万处,2007年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比2005年分别下降46.3%和65.4%。
针对代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超期羁押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推动并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集中开展了全面清理超期羁押专项工作,制定了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问题的具体规定,实行羁押期限告知,期限届满提示、超期投诉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历史遗留的超期羁押案件基本得到纠正。
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监督列表”包括,计划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中央预算、审计工作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08年中央预算,努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许安标表示,1982年宪法实施以来,人大监督工作从起步探索到全面实践,从把执法检查放在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到把监督工作摆到与立法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进而到把务求取得监督实效作为监督工作的关键,监督工作不断发展、创新和加强,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发展。
责任编辑:韩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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