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骞故里的好法官
——记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革胜
2009-08-27 15:01:2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石文渊
  位于秦岭南麓、张骞故里的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有一位年轻的法官,淡淡的笑容,热情的态度,娴熟的法律,能让你诉尽心中的话语,能让你理性地面对一切矛盾纠纷,能让你感受到什么是法律的和谐之美。

  这位法官名叫张革胜,是城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2008年被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他主持工作的立案庭2008年荣立集体三等功,被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庭、立案暨信访工作文明窗口,有一人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一人被评为司法统计工作先进个人,两人被评为立案工作先进个人,两人顺利地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2009年3月22日,一位老人拄着拐棍,气喘嘘嘘地踏进城固法院立案庭,张革胜扶着其坐下后端给老人一杯热茶。在立案庭法官们的耐心开导下,老人坐下很久后才断断续续地讲述起来。

  这位老人叫刘茂成,汉中市汉台区人,其唯一的儿子在城固县柳林镇帮黄某砍树时被伐倒的大树当场压死,而黄某在安葬完老人的儿子后就再没给过老人任何赔偿,残酷的经历已经使的老人贫病交加。

  老人令人心酸的经历激起了张革胜深深的同情,他拿出自已的20元钱塞给刘茂成。鉴于老人的特殊困难,他在为老人办理了口头起诉的手续后,又向院领导汇报,为其办理了诉讼费用免交手续。按照城固法院内部案件审理的分工,该案应由龙头人民法庭审理,张革胜又拨通了龙头人民法庭的电话进行协调,当龙头法庭派来的车将老人及所立案件接走时,张革胜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2009年5月18日,张革胜接待了一位79岁的老人,她叫郑凤琴,城固县宝山镇人,因家务锁事,与孙媳妇吵了几句嘴,一大早便赌气离开了家,拄着拐棍只身走了十几里路来到了城固法院,要法官们帮她评评理。张革胜扶着其坐下后,结合矛盾的特点,电话请求郑凤琴老人所在村村委会协助作调解说服工作。但在和村委会沟通后,性格好强的郑大娘仍不回家,坚决要法官们帮她评理。

  下午6点下班后,张革胜在向法院领导汇报后,带领法庭干警驱车将郑大娘送回家,并在其家里对郑大娘的孙媳妇秦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对郑大娘进行了大量的说服工作,最终使郑大娘心平气和。当城固法院立案庭的法官们黄昏时离开郑凤琴老人家时,郑凤琴老人的儿子王某紧紧地握住了张革胜的手,激动地说:“你们真不愧是人民的公仆……”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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