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夜放花千树 愿以公开正天平
——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阳光审判工程”纪实
2009-08-21 15:49:1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孙延晓
公开、公平、公正,是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的殷切期望。数据显示,1至8月份,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审结各类案件1892件,执结512件,其中执结率达到94%,调解结案率超过73%,无一改判发还和涉诉上访案件,原有的193件执行积案和4起信访老案,已全部消化完毕。这样难能可贵的局面是怎样实现的呢?
代表委员:法院执法的“评委”
春节刚过,夏津法院的领导者们没有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他们分头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单位和案件当事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走访中反映最为集中的就是部分法官执法不公、效率不高、办案拖沓的问题。
如何对症下药?夏津法院院长成岩指出:“只有把权力暴露在阳光下,法官才会小心,办案才能尽心,群众才会放心。”法院的决策者们很快达成共识,一项以公开审判为主题的“阳光审判工程”在夏津法院蓬勃展开。首先,他们决定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审判执行流程,制定了《关于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案件的工作意见》,公布了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邀请了25名人大代表、20名政协委员对审判执行案件进行全程监督,将45名代表委员名单、联系方式在立案大厅醒目位置张贴,当事人立案时,在《廉政告知书》中可以明确看到自己和代表委员的权利义务。制度还要求承办法官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关于相关庭室、开庭日期等内容,对于监督工作实施情况,由立案庭一月一汇总,一总结,一通报,为代表或委员当好“执法评委”提供方便。
人民群众:法官办案的“裁判”
如何让老百姓监督办案是该院第二步深思的事情。该院决定在细节上做文章:一块块排期开庭公告栏在机关和5处法庭驻地树立起来,“欢迎群众旁听、恳请群众监督”的字样格外引人注目。一起起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和开庭内容、时间、地点全部向社会公开,涉及执法、纪律、收费等方面的规章和制度也一律向群众明示。“阳光审判”这个曾经让老百姓感到陌生的词语如今也深深印在人们的心中。于是每到公开审理重大、典型案件,在旁听席上就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旁听者,他们一会儿细心听,一会儿认真记,俨然一副评委的架式,让人产生一种神秘感。其实他们是法院邀请来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社会各界的群众代表。夏津法院的法官们将监督权交给了他们,真心实意让他们当起庭审“裁判”来。
8月18日,该院城区法庭公开审理一起保险赔偿纠纷案件,该镇镇直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以及部分驻地群众纷纷参加旁听。开庭后,原告声称自己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要求被告某保险公司给予赔偿。但被告当庭予以拒绝。按照车辆只要入了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求赔偿合乎常理,旁听群众开始私下指责被告。随着审判长一步步的法庭调查,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和激烈的法庭辩论,案情真相大白。原来,原告的福田牌汽车是从别人的手中购买的,买车后,原告没有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根本没有诉权,而且车辆事故完全是原告违章驾驶造成的。
赔还是不赔?没等法庭审判,旁听群众心中自然有了底数。一些先前持“原告一定胜诉,被告肯定无理”心态的群众纷纷倾向了被告,结果原告主动向法庭提出了撤诉申请。案件后,旁听群众道出了心声:“这才叫赢得堂堂正正,输得心服口服,听得明明白白。”
良性互动:铸成司法公信力
庭审公开了,案件结了,当事人还在想什么?为此,夏津法院的领导者们又出了一招,主动征求意见。该院规定凡是本院审理的每起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结案后,由承办法官向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监督意见函,纪检组分别向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征求意见信,由他们对法官的办案作风、职业道德、廉政建设、案件裁判等方面进行评议和监督,监督意见函附入卷宗,作为评价案件质量的重要标准,征求意见信制成执法记录和廉政记录,归入执法档案。截止8月份,2360张监督意见函附入卷宗,汇集监督意见4372条,归纳问题8类,采取整改措施17条,有针对性地进行了集中整顿,并向人大、政协常委会做出了专门汇报。涉及1470起案件的3200封征求意见信发往大江南币,覆盖了近6个省市自治区,落到不同当事人手中。一封又一封反馈信雪片般飞到纪检监察室。仅8月份以来,监察室几乎每天都要收到六七封意见信,反馈率达47%。
一位人大代表在监督意见函中反映一法庭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态度蛮横,盛气凌人,院党组立即查明事由,责令该庭庭长带领这名干警向当事人当面赔礼道歉,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向该人大代表及时反馈。
一位河北石家庄市的当事人来信写道:“感谢贵院对我的尊重,你们的来信让我感到法院公正办案的决心和勇气,我虽是外地人,是案件的被执行人,但是贵院的法官没有把我当外地人看,非但没有强制执行,而是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我对案件的处理非常满意,我相信贵院这一做法一定会受到广大当事人的热情支持。”
公正是法院的灵魂,质量是审判的生命,廉洁是法官的形象。夏津县人民法院就是用“阳光审判”这杆秤铸灵魂,强生命,塑形象。
代表委员:法院执法的“评委”
春节刚过,夏津法院的领导者们没有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中,他们分头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单位和案件当事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走访中反映最为集中的就是部分法官执法不公、效率不高、办案拖沓的问题。
如何对症下药?夏津法院院长成岩指出:“只有把权力暴露在阳光下,法官才会小心,办案才能尽心,群众才会放心。”法院的决策者们很快达成共识,一项以公开审判为主题的“阳光审判工程”在夏津法院蓬勃展开。首先,他们决定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审判执行流程,制定了《关于特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程监督案件的工作意见》,公布了操作性强的工作制度,邀请了25名人大代表、20名政协委员对审判执行案件进行全程监督,将45名代表委员名单、联系方式在立案大厅醒目位置张贴,当事人立案时,在《廉政告知书》中可以明确看到自己和代表委员的权利义务。制度还要求承办法官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关于相关庭室、开庭日期等内容,对于监督工作实施情况,由立案庭一月一汇总,一总结,一通报,为代表或委员当好“执法评委”提供方便。
人民群众:法官办案的“裁判”
如何让老百姓监督办案是该院第二步深思的事情。该院决定在细节上做文章:一块块排期开庭公告栏在机关和5处法庭驻地树立起来,“欢迎群众旁听、恳请群众监督”的字样格外引人注目。一起起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和开庭内容、时间、地点全部向社会公开,涉及执法、纪律、收费等方面的规章和制度也一律向群众明示。“阳光审判”这个曾经让老百姓感到陌生的词语如今也深深印在人们的心中。于是每到公开审理重大、典型案件,在旁听席上就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旁听者,他们一会儿细心听,一会儿认真记,俨然一副评委的架式,让人产生一种神秘感。其实他们是法院邀请来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社会各界的群众代表。夏津法院的法官们将监督权交给了他们,真心实意让他们当起庭审“裁判”来。
8月18日,该院城区法庭公开审理一起保险赔偿纠纷案件,该镇镇直部门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以及部分驻地群众纷纷参加旁听。开庭后,原告声称自己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要求被告某保险公司给予赔偿。但被告当庭予以拒绝。按照车辆只要入了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求赔偿合乎常理,旁听群众开始私下指责被告。随着审判长一步步的法庭调查,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质证和激烈的法庭辩论,案情真相大白。原来,原告的福田牌汽车是从别人的手中购买的,买车后,原告没有到保险公司办理变更手续,根本没有诉权,而且车辆事故完全是原告违章驾驶造成的。
赔还是不赔?没等法庭审判,旁听群众心中自然有了底数。一些先前持“原告一定胜诉,被告肯定无理”心态的群众纷纷倾向了被告,结果原告主动向法庭提出了撤诉申请。案件后,旁听群众道出了心声:“这才叫赢得堂堂正正,输得心服口服,听得明明白白。”
良性互动:铸成司法公信力
庭审公开了,案件结了,当事人还在想什么?为此,夏津法院的领导者们又出了一招,主动征求意见。该院规定凡是本院审理的每起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结案后,由承办法官向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出监督意见函,纪检组分别向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征求意见信,由他们对法官的办案作风、职业道德、廉政建设、案件裁判等方面进行评议和监督,监督意见函附入卷宗,作为评价案件质量的重要标准,征求意见信制成执法记录和廉政记录,归入执法档案。截止8月份,2360张监督意见函附入卷宗,汇集监督意见4372条,归纳问题8类,采取整改措施17条,有针对性地进行了集中整顿,并向人大、政协常委会做出了专门汇报。涉及1470起案件的3200封征求意见信发往大江南币,覆盖了近6个省市自治区,落到不同当事人手中。一封又一封反馈信雪片般飞到纪检监察室。仅8月份以来,监察室几乎每天都要收到六七封意见信,反馈率达47%。
一位人大代表在监督意见函中反映一法庭干警在办案过程中态度蛮横,盛气凌人,院党组立即查明事由,责令该庭庭长带领这名干警向当事人当面赔礼道歉,在全院干警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向该人大代表及时反馈。
一位河北石家庄市的当事人来信写道:“感谢贵院对我的尊重,你们的来信让我感到法院公正办案的决心和勇气,我虽是外地人,是案件的被执行人,但是贵院的法官没有把我当外地人看,非但没有强制执行,而是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我对案件的处理非常满意,我相信贵院这一做法一定会受到广大当事人的热情支持。”
公正是法院的灵魂,质量是审判的生命,廉洁是法官的形象。夏津县人民法院就是用“阳光审判”这杆秤铸灵魂,强生命,塑形象。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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