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法院人民陪审员参审促调效果佳
2009-08-20 13:59:36
     中国法院网讯 (黄以进 蒙焕南)  为进一步推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林县人民法院在庭审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今年8月19日,该院6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案件共36件,结案36件,结案率100%,其中调解结案29件,调解率达80.55%,无一超审限或错判。

  该院针对婚姻家庭纠纷、相邻权纠纷等案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社会经验丰富和了解社情的优势,安排他们参与庭前和庭后调解,通过人民陪审员讲“情理”和法官讲“法理”,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凡是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尽可能由审判人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执行案件中的监督作用,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邀请人民陪审员全程监督执行。

  该院采取脱产培训、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开展庭审观摩、庭后交流等活动,从而使陪审员互相学习,使陪审员的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适用法律能力明显提升,基本达到庭前熟练阅卷、庭审程序精通、评议案件观点明确的业务要求,同时,在庭审过程中,积极创造条件让他们多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丰富了陪审员的调解经验,并提高自己的调解艺术和能力。

  此外,该院加强与陪审员沟通,及时解决人民陪审员在工作中的问题困难,让他们能够彻底放下包袱,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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