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讲师团巡回授课启动
2009-08-18 08:42:09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马渊杰 李家军
  8月17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讲师团分别在黑龙江和青海开始了今年的巡回授课活动。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崔军、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建军分别在两地主持开班仪式。首讲为《如何在司法实践中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和人民性》,由上海高院柏传祥和国家法官学院王立教授分别在两地主讲。黑龙江和青海两省高院设主会场,同时黑龙江设置了16个分会场,青海设置8个分会场,两地近3000名法官参加听课。

  据悉,此次巡回授课由最高法院讲师团成员分两组分别到黑龙江、辽宁、安徽和青海、甘肃、宁夏进行。授课内容紧密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设置政治理论、立案信访、刑事、民事、商事、执行等课程,每个地区授课一周。教师由最高法院和北京、上海、山东、江西、广东、四川、陕西等高院业务部门骨干担任。

  据了解,最高法院已连续三年派出讲师团,赴西部和中东部经济欠发达地区,针对审判一线法官开展巡回授课活动,已培训干警达13万余人,有效缓解了西部和基层法院培训经费短缺、师资不足、信息迟滞等诸多矛盾,受到了巡回地区法院干警的普遍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