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法院发挥陪审员优势参与案件调解效果好
2009-08-13 10:50:41
     中国法院网讯 (付会清)  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法院注重发挥陪审员来自群众,了解民情,代表民意,当事人与他们在感情上、心理上有一种天然认同感,易接受他们的劝导和解释的特殊优势,积极让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收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赢。今年1—7月,该院陪审员参审的410件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到80%。

  该院在选择案件陪审员时,针对不同案件类型,根据陪审员职业、特长等进行分类选择,这样陪审员可以更准确地把握调解方向和重点,大大提高调解效果。同时引导陪审员主动审阅案件卷宗材料,参与案件调查、评议、主持调解等活动,此外还积极向县委、人大反映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的情况,为他们争取相关费用补助,调动陪审员参与审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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