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多举措遴选人民陪审员
2009-08-12 15:15:38
     中国法院网讯 (花芙蓉 李晓东)  为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在江苏省邳州市的实施,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于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邳州市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通知》的精神, 邳州法院对本次增选工作进行精心部署和安排。采取多项措施确保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

  一是多渠道筛选人选。向各单位发放《推荐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通知》,面向全社会不同行业、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民族的人员,尤其面向农村基层干部、退伍军人、进城务工人员,采取组织推选与个人报名的方法初选,经过严格审查和考察,最终确定人员,确保最大限度地在社会不同行业、性别及年龄中挑选出文化水平高、有一定法律功底、热心于审判工作的优秀人才充实到陪审员队伍。

  二是规范选任程序。对人民陪审员名额的确定、宣传动员、预选、审查及任命等事项均做精心布置,制定较为完备的选任程序和操作规范。对推荐的候选人和申请报名的个人,会同司法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审查,在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中实行好中选优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增进社会各界对增选工作的了解,取得各界的支持和配合,确保增选出一批品德好、有能力、群众威信高的公民进入人民陪审员队伍。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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