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法院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实现案结事了
2009-08-10 14:13:07
中国法院网讯 (欧锡海) 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的调解和执行,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增强了审判工作的公开和透明,实现了“案结事了”。
通过自身同意、乡镇推荐、法院与司法部门联合考察以及提请任命、岗前培训等一系列程序后,今年七月,盐津县人大常委会正式向具有深厚群众基础、较高政治觉悟的15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此后,盐津县法院人民陪审员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同法官一道深入一线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宣讲法律,自觉充当调解员的角色,发挥了独到的社会作用,他们把辛勤的汗水洒向了需要法律的地方,调处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8月7日,人民陪审员在普洱镇灯草村委会现场处理一起离婚案件中,他们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分别进行调解,在他们的劝说下,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双方当事人就达成了调解协议。
通过自身同意、乡镇推荐、法院与司法部门联合考察以及提请任命、岗前培训等一系列程序后,今年七月,盐津县人大常委会正式向具有深厚群众基础、较高政治觉悟的15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此后,盐津县法院人民陪审员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同法官一道深入一线为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宣讲法律,自觉充当调解员的角色,发挥了独到的社会作用,他们把辛勤的汗水洒向了需要法律的地方,调处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8月7日,人民陪审员在普洱镇灯草村委会现场处理一起离婚案件中,他们将双方当事人分开,分别进行调解,在他们的劝说下,不到十分钟的时间,双方当事人就达成了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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