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南郑县地处秦岭和巴山之间,位于人称“西北小江南”的汉中盆地西南部,历史悠久,物产丰富,山川形胜,民风淳朴。曾荣获全国优秀法院、模范法院的南郑县法院,多年来秉持“不比条件比精神,不比待遇比事业”的信念,坚持科学发展,以优异成绩谱写了“求实、服务、清廉、奉献”的司法乐章。
敲出“求实”音符:坚持以人为本 追求案结事了
南郑法院审判的案件绝对数不仅高,而且案件的审理过程 “曲折”:不少案件的当事人居住偏远,需要法官翻山越岭徒步送达;有的当事人外出打工,找到人要几经周折;山区的案件标的虽小,但却经常夹杂着纠缠不清的“案外案”,纯朴的山民往往不明“法理”而执著“情理”。
要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案结事了,案外的工作量就成倍地增加。该院的5个派出法庭以人为本,先后推出了电话预约立案、网上立案、“午间法庭”、“假日法庭”、“巡回法庭”,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为了不让当事人因打官司而“跑断腿”,该院还制作司法为民网络图,发放司法为民联系卡,对受理的案件简化程序,便民诉讼,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达到90%,案件在三个月内结案的达到98%,在一个月内结案的达到六成。
紧扣“服务”旋律: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
2007年8月,南郑县银通商厦向南郑法院起诉,要求7名职工交清租赁费,交还柜台。该院民二庭庭长李金海带领干警先后到经贸局、县信访局、县法制办、县总工会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听意见、释法律、明道理,最终达成了改制企业与职工双方均满意的和解协议,有力地推进了企业的改制进度。
近年来,南郑法院积极深入国有、乡镇企业调查研究,开展送法上门服务,积极稳妥审理破产案件,推动县上企业改制,促进县域经济稳步发展。围绕城市建设、道路扩建拆迁,抽调专门人员,就地疏导,妥善处置信访事件。南郑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连年均保持在七成,执行和解率超七成,名列全省法院前茅。他们还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等社会力量参与案件调解,仅2008年以来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会等社会力量288人次,协助调处562件,调处成功率达90%。
秦响“清廉”乐曲:缺钱不缺精神 缺物不缺闯劲
南郑法院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案,陆续建立健全了涵盖队伍建设、审判管理的一系列规范化建设制度;在全市率先制定了规范法官与律师及代理人、当事人的相互关系的细则;制定了拒礼拒贿登记、重大事项报告等10多项廉政制度;坚持廉政教育长流水、不断线,引导干警进行“廉政成本思考”,在心灵深入设立廉洁“高压线”,实现了由“要我廉政”向“我要廉政”的思想转变,做到了“权势面前,不攀;诱惑面前,不动;利益面前,不沾;威胁面前,不怕”,打造出了“缺钱不缺精神,缺物不缺闯劲”的“南郑法院精神”。
高歌“奉献”主题:不比条件比精神 不比待遇比事业
艰苦的环境、严格的管理造就了南郑法院人坚忍不拔、勇于进取、无私奉献的良好风貌。
南海中心法庭辖四镇四乡,辖区线长面广、山大沟深,工作环境艰苦。就是这样的工作环境,主持工作的副庭长瞿广仁在这里一干就是18年,从未叫苦叫累。2008年4月,法庭受理了一起特殊的离婚案—双方当事人系近亲属,被告又疑患有精神病。在审理调查中,被告方极不配合法庭工作,瞿广仁只好多次深入碑坝大山,多处走访调查取证,最终查清案件事实,调解结案。黄官法庭庭长刘先国扎根基层为人民,一腔正气秉始终,在黄官法庭辛勤工作,无私奉献10余年。2005年3月,法庭在办理执行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刘先国不顾路途遥远颠簸,多次到辖区外的梁山、大河坎、汉中、红庙等地查找被执行人转移的财产线索,经过他耐心细致的调查取证,终于查清了被执行人的一笔债权和其隐匿的载重汽车,果断采取了查封强制措施,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不比条件比精神,不比待遇比事业。“双比”比出了实干精神,比出了丰硕成果,南郑法院年均结案2500件,案件质量也连年提升。2008年以来,南郑法院先后被陕西省高院授予为“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被汉中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被汉中市中级法院授予“全市优秀法院”,全院共有16个集体和43名干警受到各级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