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司法民主化 那坡法院新增29名人民陪审员
2009-08-06 15:47:12
     中国法院网讯 (吕若冰)  8月5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四次会议投票表决和任命,那坡县人民法院新增29名人民陪审员上任。使该院人民陪审员人数增加到37名,并首次超过了全院法官人数,今后,将有20%以上的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结。

  2005年,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县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任命了首批8名人民陪审员。几年来,这些人民陪审员在法院的指导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各类案件的审判活动,为构建和谐司法作出了贡献,受到了广西高级人民法院的肯定和表彰。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审判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化进程,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的通知》下发后,该院又积极行动起来,与司法行政部门紧密配合,通过公告、考核等程序,层层筛选,最后择优确定29名人选提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

  此次增选的人民陪审员来源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他们来自壮、汉、瑶等三个不同民族;其中女7人,男22人;最高年龄55岁,最低年龄23岁;最高学历达到了大学法学本科并具有学士学位。在他们当中,除有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老师和退休人员外,一批在群众中威望高、品质好、有能力、讲贡献的农村基层干部、退伍军人、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农村村民和有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被充实到陪审员队伍,使该院的人民陪审员队伍更具特色和代表性。

  建立高素质、数额足的人民陪审员队伍,是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国家管理、体现司法民主的基本保证。此次人民陪审员的增选,不但扩大了人民陪审员队伍,充实了法院审判力量,而且对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增加司法透明度、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大格局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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