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四步走”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工作
2009-08-06 15:17:41
     中国法院网讯 (宋红卫)  近年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陪审率在徐州市法院的排名中情况不乐观,为了改变现状、努力赶超其他法院,该院针对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实施“四步走”,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各项工作。

  第一步加强思想认识。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座谈交流、专题研讨等形式使审判法官、各业务部门以及人民陪审员充分认识到,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于完善和改革我国审判制度,落实司法公开,确保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步把握培训环节。从实际出发制定培训方案,采取集中培训与岗位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在陪审员履行职务过程中适时组织庭审观摩、案件分析讨论、邀请陪审员参加院内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其法律专业水平,为依法履职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步落实陪审工作。保障陪审员的案件调查权、庭审权,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调查审理,防止陪坐、陪听、陪而不审现象发生;尊重陪审员的评议权、知情权,虚心听取陪审员的意见,确保陪审员了解审判委员会研究审理案件的全过程。

  第四步力争案件调解。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熟悉民情、亲和力强的优势,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纽带和桥梁作用引导当事人认识调解处理案件有利于执行,有利于融洽关系,也有利于化解矛盾的有点,从而接受调解,让民意有序的融入司法,最大限度促进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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