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一步 海阔天空
——走近人民司法“根须”:民事道德法庭
2009-08-06 14:05:45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周茜 徐俊胜 周迎飚
 

    赣东七月,盛夏酷暑。在江西省乐平市采访时得知,“道德法庭”已不再是口头上的词汇,一些村委会的门框上,就多了一块这样的门牌——“民事道德法庭”。

    这里是纠纷调解力渗入最基层的“根须”,是人民司法的外围力量。没有原告,没有被告,被统称为当事人的矛盾双方,就是在这个赋予更多时代意义的司法走向中,被平衡着各自坚守的利益和立场;最重要的是,从错综复杂的村邻关系中还原为和谐安宁。

自己家里的定分止争

现实中的民事道德法庭远不如“人民法庭”那么正式,而是像周围的青山绿水一样让人倍感亲切。

见到乐平市洪岩镇下埠段村民事道德法庭的“首席调解员”——村支部书记程雄伟时,他正在整理着一堆厚厚的牛皮纸包裹的卷宗,里面包括从1996年至今接手的大部分村民纠纷事件。

程雄伟讲了这样一个故事:老许和小许是父子关系。2007年8月23日,父子一起在田里耕田,小许因和父亲口角时,失手用板耙打了父亲。之后,老许来到“民事道德法庭”,要求出面教训下儿子,并要儿子赔偿自己200元。知道小许是村里出了名的牛脾气,不能和小许硬顶硬,程雄伟便约上辖区法庭的法官一起,找到了小许做工作。小许见此,起初同意给父亲道歉,但是,要他赔钱又不高兴了。于是,便又展开了一场“法与情”的说服教育。最后,小王完全被说动了,父子双方说妥,小许赔偿了父亲100元,老许也接受了儿子的道歉。

在当地,尽管法律越来越走近平民百姓,但村民诉上“公堂”还不是那么习惯自然。如今,随着人民法庭的外围再延伸到“村”,村民即使有矛盾纷争,也不用出村,零成本,低风险,都愿意找民事道德法庭。程雄伟却说,大部分是法官的功劳,民事道德法庭是法院司法协理网络的一个点,如果“根”代表基层法院的话,那么“须”就在我们这里了。“当然,工作还得更细,村里哪家人儿子没成家,哪家刚添了孙子,哪家孩子外出打工,都得清楚。只要全村18岁以上的,我也都熟”。

 进退之间的成功突围

“退一步,海阔天空。”这七个大字,一进门,就让人看到,更让人想到许多……

三年前,洪岩镇下埠段村委会组织成立了乐平市第一个“民事道德法庭”,较之前是村民调解小组,解决纠纷的方式归结为,“在彼此退一步的空间里,寻找公平的立足点”。

今年5月15日,“民事道德法庭”接到当事人占某电话“报案”,因骑摩托车与他人相撞发生纠纷,占某刚从镇里花了65元买的一个挂钟被撞坏。接到电话,双方被请到了“民事道德法庭”后,还在为责任分担问题争执不休,甚至于差点就动了手。“首席调解员”这时说了一句话:“估计凭你们打一次架,花费不只是几十元钱吧?”一语惊醒梦中人,调解成功了,最后占某当场得到对方50元的赔款,双方和气离开。

这样以法正人、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交融一起的成功实践,在当地普及之后很快在农村推广,广大村民通过学习法律法规,矛盾纠纷少了,有“民事道德法庭”的及时有效调解,一桩桩民事纠纷在乡里乡亲和为贵的理念与情理的交融之中化解。乐平市法院的统计显示,今年1至7月,全市共发生各类民事纠纷1796件,比去年同期下降17.8%,含诉前调解率达到97.4%。

法与巧支撑的调解运行

“法律知识和调解的技巧都很重要,把法律揉成技巧,表面上看是一种能力,其实是一种心灵沟通的过程”。这是民事道德法庭运行中,诸多成功纠纷调解后的心得。因为他们常常要思考更有效的调解方式,去应对千家万户更多的“鸡毛蒜皮”纷争。

又一个后被调解成功的棘手案例。两村民由于纠纷而导致打架,进而造成一方受伤。在医疗费问题上,受伤的一方要求的是1200元,而另一方又死活不同意,三次调解工作一直没能成功,被要求赔偿的当事人已经失去耐心——“再不行就上法院”。第四次,“首席调解员”到先到辖区人民法庭跑了一趟,“你看一下医院里的药单有没有错误,别让赔钱的一方花了冤枉钱”法官帮助指点着。果然,当事人每天吊的是两瓶盐水,而实际上在药单上写得却是每天4瓶,以100元一瓶算,医药费就多算了400元,从医生处确认是写错了,实际应该赔偿的只有800元。之后,再做伤者一方的工作就顺利多了。成功调解的突破口就是这样才找到的。

    这个辖区的所在临港人民法庭提供了更为翔实的数据——今年1至7月,全镇共排查出47起矛盾纠纷,在各“民事道德法庭”化解的有38起。“今年我们只受理了洪岩镇9件案件,很多的是道德法庭所不能解决的案子,比如离婚之类。”临港人民法庭负责人汪喜太介绍说,这里作为邻接三县的山界之地,十年时间已无边界纠纷,无民转刑案件,无涉诉信访案件。

                  法律、道德的互补发展

有人提出,是否可以将门牌上的“民事”去掉?不再局限于民事案件,也许部分轻微刑事案件就能加入这种调解的成分。

“我们都觉得没必要改。”乐平市人民法院法官告诉说,“道德借助法律更有保护力;法律借助道德,更有亲和力。”显然,作用于某些刑事案件、特别是涉及赔偿那一块,法院外围的调解力量是被肯定的。“这样,法院对于被告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双方的矛盾化解,做这一块工作就容易多了。”

其实民事道德法庭已开始了对刑事案件的“介入”。今年4月,洪岩镇项家庄一股份制施工队在施工中发生了安全事故,施工员项某摔伤后经抢救无效身亡。对这种人命关天的大案,他首先是与临港法庭联系,了解了在法律范围内赔偿的金额,再要求各股东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明确推卸不了的责任,积极筹资赔偿,对项某家属深表同情之后,又请来法官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堵住索赔的“狮子口”,在法律与道德的交融中,双方在“和风细雨”中为这宗棘手的人命案划上了满意的句号。

“对方就是不愿意接受调解怎么办?调解成功了对方不履行协议又怎么办?”这是不得不让人想的一个问题。

  “不接受调解那也只能通过法院审判,然后强制执行。”“道德法庭强调的是引导,引导你前来登记、引导调查座谈。但一旦接受了,没有不履行的,大伯大婶们都在看着。有时候,法庭在我们这现场开庭,也会让旁听的群众感觉到到法庭起诉还真没有在我们这调解好。”调解员们显得非常自信。

“民事道德法庭的建立和进一步完善,是社会法治进步的一个具体体现,也是在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民众思想的进一步升华,更是人民司法大众化深入到千家万户的必然。”握别时,乐平市人民法院女院长钱文清清脆说道。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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