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筹建养老院名义骗资288万
2009-08-06 08:53: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赵维谦、冯绍强以虚构的中国·沈阳谦政商贸有限公司办公大楼的图片和谦政商贸生态养老院简介为主要内容,制作沈阳市谦政商贸有限公司虚假宣传画册向社会公众发放,谎称公司正在筹建养老院需要资金,并制订市场销售方案,以购酒返利、给付高回报、承诺周周返本金和利息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集资288万余元,至案发尚有221万余元无法归还。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维谦、冯绍强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宣判后,被告人赵维谦、冯绍强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赵维谦、冯绍强的上诉,维持原判。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赵维谦、冯绍强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宣判后,被告人赵维谦、冯绍强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驳回赵维谦、冯绍强的上诉,维持原判。
责任编辑:陈秀军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