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民陪审员优势 巧用“三法”解心结
2009-07-30 09:56:02
     中国法院网讯 (张俊英)  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通民情、知民意和群众较信任的优势,及时有效地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减少矛盾,当好 “调解员”。今年以来,该院人民陪审员共参与调解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土地、宅基、合同等民间纠纷案170件,经调解或撤诉的有137件,调撤达率80%以上。

  发挥人民陪审员亲和力的优势。在诉讼调解过程中,该院充分发挥他们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自身优势,最大限度地说服当事人息诉服判,及时化解一些矛盾纠纷,有利于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避免矛盾的激化,消除误解,促进社会和谐。

  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专长优势。该院注重根据案件类型选择陪审员,对于婚姻家庭等民间纠纷,挑选热心群众工作,群众基础好,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乡村民调主任、妇联会主任进行调解,增强调解效;对于民间借贷、土地、宅基、合同等纠纷案件,安排具备金融、土管等相关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弥补法官某些专业知识的不足,做到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优势互补。

  巧用“三法”解心结。该院强化人民陪审员培训,提高了调解技巧。对赡养、抚养、扶养、离婚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充分利用情感去感化当事人,缓解矛盾,劝导双方当事人多重亲情、感情、爱情、旧情和友情,争取互谅互让;换位思考法,人民陪审员通过讲诚信、讲公民道德,促使双方当事人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尽快达成调解协议;案例提示调解法,即以典型案例引得当事人,促使当事人自己对案件结果进行推测和预判,打消原有成见,自愿调解。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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