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法院三环节激活人民陪审员热情
2009-07-30 09:53:01
中国法院网讯 (曹珊珊 李兰和) 今年以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通过加强庭前阅卷、庭中参与、合议表决三个关键环节,全面激活广大人民陪审员的陪审热情。截至目前,在该院2009年适用普通程序已审结的478起案件中,人民陪审员参审317人次,299起案件,参审率达62.6%。
庭前——翔实了解案情。在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抽签确定陪审员后,及时通知阅卷,积极提供相关法律知识链接,为陪审员熟悉案情、掌握庭审及合议时可能用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提供必要指导。根据案情需要,适时组织人民陪审员对案情进行讨论,研究庭审重点,对庭审活动进行适当分工,有效弥补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的欠缺,为庭审打下坚实的基础。
庭中——充分行使权利。在每一个庭审环节结束前,主审法官都要征求陪审员的意见,陪审员可就案件基本事实、证据及案件疑点、争议焦点问题补充发问。在庭审调查阶段,对于相关专业问题的询问由具有专业背景的陪审员主导发问,有效扩大了庭审效果,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避免了“陪而不审”的形式主义、表面文章。
合议——独立表决。在庭后合议时,充分尊重陪审员的审判权利,让陪审员首先发言,避免陪审员对职业法官的权威趋从。
由于陪审员在庭前进行了充分的阅卷和法律知识了解,庭中积极参与,有效发问,独立表决能力逐案增强,独立表决的意识觉醒,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与主审法官人云亦云的现象明显减少,陪审的实际效果更加凸显。据统计,该院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调解撤诉率明显高于其他案件,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撤诉率更是高达90%以上。
庭前——翔实了解案情。在陪审员管理办公室抽签确定陪审员后,及时通知阅卷,积极提供相关法律知识链接,为陪审员熟悉案情、掌握庭审及合议时可能用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提供必要指导。根据案情需要,适时组织人民陪审员对案情进行讨论,研究庭审重点,对庭审活动进行适当分工,有效弥补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的欠缺,为庭审打下坚实的基础。
庭中——充分行使权利。在每一个庭审环节结束前,主审法官都要征求陪审员的意见,陪审员可就案件基本事实、证据及案件疑点、争议焦点问题补充发问。在庭审调查阶段,对于相关专业问题的询问由具有专业背景的陪审员主导发问,有效扩大了庭审效果,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避免了“陪而不审”的形式主义、表面文章。
合议——独立表决。在庭后合议时,充分尊重陪审员的审判权利,让陪审员首先发言,避免陪审员对职业法官的权威趋从。
由于陪审员在庭前进行了充分的阅卷和法律知识了解,庭中积极参与,有效发问,独立表决能力逐案增强,独立表决的意识觉醒,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与主审法官人云亦云的现象明显减少,陪审的实际效果更加凸显。据统计,该院陪审员参审案件的调解撤诉率明显高于其他案件,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撤诉率更是高达90%以上。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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