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沟通让司法审判更“阳光”
——江苏徐州法院创新形式把握社情民意顺应群众需求的调查
2009-07-08 16:17:44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慈延年 林操场 杨梅花
素有“五省通衢”之称的古彭大地上,徐州法院,已经早早踏上了民意沟通之路。他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自觉把民意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第一信号,积极畅通渠道,不断推动民意沟通工作向纵深发展,切实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提升了司法审判的社会认同感和群众满意度。
让我们循着这条与民意沟通之路,追踪他们一个个坚实而有力的步伐。
畅通渠道的三组数字
第一组数字:一个院长与2217件来信。
为畅通和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徐州中院专门在该院大门口和外网网页设立院长信箱,公开接受当事人的投诉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院长对所有来信坚持逐一阅读、逐一批示,相关承办部门做到逐一办理、逐一反馈。仅去年以来,该院院长李后龙就批示来信2217件,确保了民意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为实现民意沟通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徐州中院于去年出台《关于加强涉诉民意收集分析运用引导的指导意见》,对全市两级法院进一步加强民意采集、甄别、吸收、引导工作进行明确和规范,为深入开展民意沟通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为推动民意沟通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徐州两级法院集中开展了以“宣讲法律规定、开展法律咨询、进行图片展览、组织巡回审判、召开座谈会调研”为主要内容的“法官进农村”活动,广泛征求农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广大农村群众的呼声和需求。
第二组数字:300名法官与110家重点企业。
今年3月,徐州两级法院组织开展了“优秀法官进企业”活动,300多名法官相继走进全市110多家重点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让企业感到了司法的温暖。
去年以来,徐州市两级法院逐步建立了法官 “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制度,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咨询、走访调研等活动,了解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他们在农村、在企业、在学校举办法律咨询现场会41场次,开展巡回审判120余次,收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各类意见37条。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曹新平专门批示称赞“徐州法院的司法应对措施对于形成‘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良好的司法环境具有积极的作用。”
江苏宗申集团公司董事长安继文感慨地说:“法官们不辞辛苦,深入企业一线,提供司法服务,为企业渡过难关和促进发展增加了信心。” 徐工集团负责人也深有体会地说:“市中院组织开展的‘优秀法官进企业’活动措施明确,给我们企业下了一场‘及时雨’。”
第三组数字: 143个案件与2378人次旁听。
为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徐州法院还坚持 “请进来”的民意沟通方式,于去年配合徐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143件,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达2378人次,广泛听取了代表们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实现了法官与人大代表的良性互动。
今年4月20 日,徐州中院及所辖5家基层法院同时举行了“法院开放日”活动。徐州市共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代表、驻军代表、社区群众代表、企业员工代表、农民代表约1000余人参与了此项活动。活动中,代表们对徐州法院创新民意沟通形式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法官们也在第一时间捕捉到民意信号。
为在具体的审判工作中,尊重和体现民意,实现民意与司法裁判的良性互动,徐州法院切实将民意沟通贯彻到各类案件审理之中。对群情激愤和其他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法官到案发地,了解群众对案件的真实看法;对情感伦理色彩浓厚的案件,法官主动深入基层考察当地的风俗习惯和乡规民约等对裁判结果可能有影响的因素;对企业破产、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案件,法官积极听取工会、居委会、村委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意见;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法官认真听取老龄委、妇联、残联等社团组织的意见,确保民意在司法审判中有反映、有体现。
王某与张某某系前后邻居,所在地有在门上悬挂镜子辟邪的习俗,张某某在自家后门上悬挂一面镜子,正对着王某家前门,按照当地风俗,悬挂的镜子不能对着别人家正门,否则对别人家不利,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王某将张某某打成轻伤。后张某某诉至徐州市贾汪区法院,该院查明案情后,又到案发地进行走访,倾听当地群众意见,经走访,当地群众普遍认为张某某的做法不当,有违地方风俗,后该院判处王某拘役一个月。
创新沟通机制的三个互动
遵从民意实现民意与司法审判的良性互动,就是创新沟通机制,徐州法院在实践中,实现了三个互动。
第一个互动:建立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徐州法院深刻认识到法官和律师作为法律人,拥有共同的知识体系、维护公平正义的共同理念、维护社会利益和法律尊严的共同利益,应彼此尊重、平等合作,不断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满足公众的法律诉求。为全面了解律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促进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徐州中院院长李后龙专程到徐州市司法局,与司法局领导、律师协会工作人员、律师代表亲切座谈,认真倾听律师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营造公正高效、和谐统一的法治环境,两家提议向社会公布《徐州法律人共同体行为规范倡议》,就构建“独立、尊重、互信、制约、合作”的法律人良性互动机制达成了一致意见,为全面实现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提供了规范依据。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徐州法院的法官们还积极借助律师熟知法律、当事人信任等资源优势,与律师一起共同做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和说服教育工作,努力实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
第二个互动:建立法院与社会各界互动交流机制。
为实现更高层次的民意沟通,徐州法院通过搭建与社会各界共同解决涉法涉诉社会问题的研讨平台,以司法论坛等多种形式进行学术交流,形成统一认识,实现互动交流。去年8月,为进一步促进司法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徐州中院举办了“徐州司法论坛”第一期“司法的社会认同”研讨会。徐州两级法院干警代表、徐州市人大代表、律师代表等就如何进一步提升司法的公信力与认同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进行了交流发言,一批专家学者做了精彩讲评。今年4月,徐州中院又承办了“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司法改革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专题研讨会”。会议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切实为有效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提升法院公正高效司法水平,促进法院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
第三个互动:建立民意与诉讼调解良性互动机制。
徐州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还自觉将民意运用到调解工作中,把民意作为促进调解的有利因素,实现民意与诉讼调解的良性互动,及时稳妥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许某某因马某某交通肇事而被撞身亡,徐州新沂市人民法院在审理马某某交通肇事案过程中,许某某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许某某系按照农村旧风俗倒插门的女婿,并改了姓,还与岳父母签定了赡养协议,而根据法律规定,岳父母不属于赔偿权利人,因此,许某某的妻子及岳父母与许某某父母之间因赔偿问题产生了很大的矛盾。承办法官主动走访了当地村民委员会和群众,当地群众普遍认为,根据当地农村风俗许某某的岳父母也应得到赔偿。为此,法官参考当地民意,耐心细致地做许某某的妻子及岳父母和许某某父母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在创新机制加强民意沟通工作中,徐州市各基层法院还结合自身实际,推出了自己的特色。丰县法院定期组织开展了以“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为主题的“民情民意访谈”活动,受到基层群众的广泛称赞;新沂法院主动解决民意反映的问题,有效满足了涉诉群众的合理诉求,实现了连续多年进京赴省上访“零记录”。铜山县法院在全县347个行政村和350家企业设立了相对固定的联系干警。邳州市法院积极采取“借开门接访沟通民意、借带案下访沟通民意、借直接送达沟通民意、借活动开展沟通民意”的“四借”措施,社会各界满意度达98%以上。云龙区法院扎实推进缓刑听证制度,确保所判案件定性准确、量刑恰当。而睢宁县法院则坚持在“实”字上下功夫,积极通过“推进扎实”、“措施务实”、“绩效落实”的“三实”措施,着力推进民意沟通机制建设,认认真真地倾听民声,实实在在地把握民意,扎扎实实地排解民忧。
赢得民心的三个主动作为
徐州中级法院认为,人民法院加强民意沟通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掌握社情民意,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不断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只有把民意及时转化为具体的司法措施,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任。徐州法院在加强民意沟通工作中,坚持把落实司法举措、满足群众需求作为目标追求,努力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百姓民心。
主动作为一: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
国际金融危机的扩散蔓延,冲击和影响了徐州的经济发展,面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徐州两级法院主动作为,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找准司法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谋划、全面落实各项司法应对措施,以实际行动服务“保增长、促发展”。他们成立了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法律协助办公室,制定了《关于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的应急预案》,两级法院在立案、审判和执行中发现非正常现象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今年3月,徐州中院还专门邀请徐州市发改委、国资委以及徐州市委确定的28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讨因金融危机引发的合同违约、劳动争议、企业治理、企业解散、清算和破产等常见纠纷的司法应对,及时研究并推出为企业和职工提供司法服务的具体措施,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主动作为二:“全面公开”让民意沟通更“阳光”。
徐州法院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的原则,动态发布法院工作信息等,不断提升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取得了以公开促沟通、以公开促理解、以公开促满意的良好效果。他们在审判公开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措施,二审案件全部公开开庭、执行案件“三告知”、再审复查听证、减刑假释缓刑听证、信访听证,电脑随机摇号选定鉴定评估拍卖机构;在裁判文书增加附页,将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条文告知当事人等。今年,徐州中院又决定自7月1日起,将本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公开上网,供当事人和社会各界查阅,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司法知情权。
为了确保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徐州法院还将“五个严禁”、“六条禁令”、“廉政十项承诺”向社会公开,将加强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建设的两个“十条规定”进行广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向案件当事人发放“案件监督卡”和“案件反馈卡”,把法院的廉洁办案规定、违法审判的追究范围及举报方式原原本本地告诉当事人,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进行监督评判,有效保障案件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司法监督权。为了发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徐州法院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积极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为“审判员、调解员、执行员、宣传员、监督员”的“五员”作用,让人民陪审员广泛参与司法审判工作,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的司法参与权。
主动作为三:巡回审判,倾心民声更亲近。
巡回审判是人民司法群众路线的集中体现。通过巡回审判了解和倾听广大群众对案件处理的看法和意见,实现司法裁判与民意的良性互动,不断提升司法审判的社会认同感和群众满意度,是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为了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徐州中院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开庭”工作的通知》,对适用巡回审判的案件类型、开展巡回审判的基本方式等进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努力通过巡回审判拉近与基层群众的距离,增进与基层群众的感情,满足基层群众的诉求,赢得基层群众的满意。
今年2月的一天上午,徐州中院民二庭法官冒着严寒赶到150多公里外的新沂市阿湖镇林头村进行现场调查后,就地公开审理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二审案件。当地村民对法官进村巡回办案非常欢迎,100多名村民早早地来到审理现场,不少村民在旁听案件庭审后激动地说:“法官开庭到村头,不仅让俺们农民了解到法院是如何审判案件的,而且明白了许多农业承包方面的法律规定,收获非常大”。
作为徐州市巡回审判试点法院的新沂市法院更是把这项工作做得有声有色,该院在11个乡村建立了11个标准化的固定巡回审判点。今年以来,该院共巡回审结案件580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9.39%,向基层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600余份,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20余人次,受到了广大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
让我们循着这条与民意沟通之路,追踪他们一个个坚实而有力的步伐。
畅通渠道的三组数字
第一组数字:一个院长与2217件来信。
为畅通和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徐州中院专门在该院大门口和外网网页设立院长信箱,公开接受当事人的投诉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院长对所有来信坚持逐一阅读、逐一批示,相关承办部门做到逐一办理、逐一反馈。仅去年以来,该院院长李后龙就批示来信2217件,确保了民意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为实现民意沟通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徐州中院于去年出台《关于加强涉诉民意收集分析运用引导的指导意见》,对全市两级法院进一步加强民意采集、甄别、吸收、引导工作进行明确和规范,为深入开展民意沟通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为推动民意沟通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徐州两级法院集中开展了以“宣讲法律规定、开展法律咨询、进行图片展览、组织巡回审判、召开座谈会调研”为主要内容的“法官进农村”活动,广泛征求农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广大农村群众的呼声和需求。
第二组数字:300名法官与110家重点企业。
今年3月,徐州两级法院组织开展了“优秀法官进企业”活动,300多名法官相继走进全市110多家重点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让企业感到了司法的温暖。
去年以来,徐州市两级法院逐步建立了法官 “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制度,通过开展巡回审判、法律咨询、走访调研等活动,了解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他们在农村、在企业、在学校举办法律咨询现场会41场次,开展巡回审判120余次,收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各类意见37条。徐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曹新平专门批示称赞“徐州法院的司法应对措施对于形成‘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良好的司法环境具有积极的作用。”
江苏宗申集团公司董事长安继文感慨地说:“法官们不辞辛苦,深入企业一线,提供司法服务,为企业渡过难关和促进发展增加了信心。” 徐工集团负责人也深有体会地说:“市中院组织开展的‘优秀法官进企业’活动措施明确,给我们企业下了一场‘及时雨’。”
第三组数字: 143个案件与2378人次旁听。
为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徐州法院还坚持 “请进来”的民意沟通方式,于去年配合徐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千名代表听百案”活动,共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143件,旁听庭审的人大代表达2378人次,广泛听取了代表们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了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实现了法官与人大代表的良性互动。
今年4月20 日,徐州中院及所辖5家基层法院同时举行了“法院开放日”活动。徐州市共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代表、驻军代表、社区群众代表、企业员工代表、农民代表约1000余人参与了此项活动。活动中,代表们对徐州法院创新民意沟通形式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法官们也在第一时间捕捉到民意信号。
为在具体的审判工作中,尊重和体现民意,实现民意与司法裁判的良性互动,徐州法院切实将民意沟通贯彻到各类案件审理之中。对群情激愤和其他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法官到案发地,了解群众对案件的真实看法;对情感伦理色彩浓厚的案件,法官主动深入基层考察当地的风俗习惯和乡规民约等对裁判结果可能有影响的因素;对企业破产、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涉及民生案件,法官积极听取工会、居委会、村委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意见;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法官认真听取老龄委、妇联、残联等社团组织的意见,确保民意在司法审判中有反映、有体现。
王某与张某某系前后邻居,所在地有在门上悬挂镜子辟邪的习俗,张某某在自家后门上悬挂一面镜子,正对着王某家前门,按照当地风俗,悬挂的镜子不能对着别人家正门,否则对别人家不利,为此,双方发生纠纷,王某将张某某打成轻伤。后张某某诉至徐州市贾汪区法院,该院查明案情后,又到案发地进行走访,倾听当地群众意见,经走访,当地群众普遍认为张某某的做法不当,有违地方风俗,后该院判处王某拘役一个月。
创新沟通机制的三个互动
遵从民意实现民意与司法审判的良性互动,就是创新沟通机制,徐州法院在实践中,实现了三个互动。
第一个互动:建立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徐州法院深刻认识到法官和律师作为法律人,拥有共同的知识体系、维护公平正义的共同理念、维护社会利益和法律尊严的共同利益,应彼此尊重、平等合作,不断为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满足公众的法律诉求。为全面了解律师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促进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徐州中院院长李后龙专程到徐州市司法局,与司法局领导、律师协会工作人员、律师代表亲切座谈,认真倾听律师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营造公正高效、和谐统一的法治环境,两家提议向社会公布《徐州法律人共同体行为规范倡议》,就构建“独立、尊重、互信、制约、合作”的法律人良性互动机制达成了一致意见,为全面实现法官与律师之间的良性互动提供了规范依据。在具体的审判实践中,徐州法院的法官们还积极借助律师熟知法律、当事人信任等资源优势,与律师一起共同做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和说服教育工作,努力实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
第二个互动:建立法院与社会各界互动交流机制。
为实现更高层次的民意沟通,徐州法院通过搭建与社会各界共同解决涉法涉诉社会问题的研讨平台,以司法论坛等多种形式进行学术交流,形成统一认识,实现互动交流。去年8月,为进一步促进司法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徐州中院举办了“徐州司法论坛”第一期“司法的社会认同”研讨会。徐州两级法院干警代表、徐州市人大代表、律师代表等就如何进一步提升司法的公信力与认同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进行了交流发言,一批专家学者做了精彩讲评。今年4月,徐州中院又承办了“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司法改革专业委员会2009年年会暨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专题研讨会”。会议对优化司法职权配置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切实为有效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提升法院公正高效司法水平,促进法院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和决策参考。
第三个互动:建立民意与诉讼调解良性互动机制。
徐州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还自觉将民意运用到调解工作中,把民意作为促进调解的有利因素,实现民意与诉讼调解的良性互动,及时稳妥地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许某某因马某某交通肇事而被撞身亡,徐州新沂市人民法院在审理马某某交通肇事案过程中,许某某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许某某系按照农村旧风俗倒插门的女婿,并改了姓,还与岳父母签定了赡养协议,而根据法律规定,岳父母不属于赔偿权利人,因此,许某某的妻子及岳父母与许某某父母之间因赔偿问题产生了很大的矛盾。承办法官主动走访了当地村民委员会和群众,当地群众普遍认为,根据当地农村风俗许某某的岳父母也应得到赔偿。为此,法官参考当地民意,耐心细致地做许某某的妻子及岳父母和许某某父母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在创新机制加强民意沟通工作中,徐州市各基层法院还结合自身实际,推出了自己的特色。丰县法院定期组织开展了以“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为主题的“民情民意访谈”活动,受到基层群众的广泛称赞;新沂法院主动解决民意反映的问题,有效满足了涉诉群众的合理诉求,实现了连续多年进京赴省上访“零记录”。铜山县法院在全县347个行政村和350家企业设立了相对固定的联系干警。邳州市法院积极采取“借开门接访沟通民意、借带案下访沟通民意、借直接送达沟通民意、借活动开展沟通民意”的“四借”措施,社会各界满意度达98%以上。云龙区法院扎实推进缓刑听证制度,确保所判案件定性准确、量刑恰当。而睢宁县法院则坚持在“实”字上下功夫,积极通过“推进扎实”、“措施务实”、“绩效落实”的“三实”措施,着力推进民意沟通机制建设,认认真真地倾听民声,实实在在地把握民意,扎扎实实地排解民忧。
赢得民心的三个主动作为
徐州中级法院认为,人民法院加强民意沟通的根本目的在于通过掌握社情民意,加强和改进自身工作,不断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只有把民意及时转化为具体的司法措施,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尊重和信任。徐州法院在加强民意沟通工作中,坚持把落实司法举措、满足群众需求作为目标追求,努力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赢得百姓民心。
主动作为一:在服务大局中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
国际金融危机的扩散蔓延,冲击和影响了徐州的经济发展,面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徐州两级法院主动作为,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找准司法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谋划、全面落实各项司法应对措施,以实际行动服务“保增长、促发展”。他们成立了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法律协助办公室,制定了《关于防范企业经营风险的应急预案》,两级法院在立案、审判和执行中发现非正常现象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今年3月,徐州中院还专门邀请徐州市发改委、国资委以及徐州市委确定的28家重点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共同商讨因金融危机引发的合同违约、劳动争议、企业治理、企业解散、清算和破产等常见纠纷的司法应对,及时研究并推出为企业和职工提供司法服务的具体措施,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主动作为二:“全面公开”让民意沟通更“阳光”。
徐州法院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的原则,动态发布法院工作信息等,不断提升司法工作的透明度,取得了以公开促沟通、以公开促理解、以公开促满意的良好效果。他们在审判公开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措施,二审案件全部公开开庭、执行案件“三告知”、再审复查听证、减刑假释缓刑听证、信访听证,电脑随机摇号选定鉴定评估拍卖机构;在裁判文书增加附页,将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条文告知当事人等。今年,徐州中院又决定自7月1日起,将本院的生效裁判文书公开上网,供当事人和社会各界查阅,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司法知情权。
为了确保司法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徐州法院还将“五个严禁”、“六条禁令”、“廉政十项承诺”向社会公开,将加强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建设的两个“十条规定”进行广泛宣传,使之家喻户晓;向案件当事人发放“案件监督卡”和“案件反馈卡”,把法院的廉洁办案规定、违法审判的追究范围及举报方式原原本本地告诉当事人,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进行监督评判,有效保障案件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司法监督权。为了发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徐州法院全面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积极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优势,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为“审判员、调解员、执行员、宣传员、监督员”的“五员”作用,让人民陪审员广泛参与司法审判工作,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的司法参与权。
主动作为三:巡回审判,倾心民声更亲近。
巡回审判是人民司法群众路线的集中体现。通过巡回审判了解和倾听广大群众对案件处理的看法和意见,实现司法裁判与民意的良性互动,不断提升司法审判的社会认同感和群众满意度,是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为了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徐州中院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巡回审理、就地开庭”工作的通知》,对适用巡回审判的案件类型、开展巡回审判的基本方式等进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努力通过巡回审判拉近与基层群众的距离,增进与基层群众的感情,满足基层群众的诉求,赢得基层群众的满意。
今年2月的一天上午,徐州中院民二庭法官冒着严寒赶到150多公里外的新沂市阿湖镇林头村进行现场调查后,就地公开审理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二审案件。当地村民对法官进村巡回办案非常欢迎,100多名村民早早地来到审理现场,不少村民在旁听案件庭审后激动地说:“法官开庭到村头,不仅让俺们农民了解到法院是如何审判案件的,而且明白了许多农业承包方面的法律规定,收获非常大”。
作为徐州市巡回审判试点法院的新沂市法院更是把这项工作做得有声有色,该院在11个乡村建立了11个标准化的固定巡回审判点。今年以来,该院共巡回审结案件580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19.39%,向基层群众发放法律宣传资料600余份,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20余人次,受到了广大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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