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着公正司法之路前行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跨越发展侧记
2009-06-30 15:42: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区鸿雁
  • 2004年以后的曲靖中院大法庭开庭审案
  • 上世纪80年代庭审中,法警向被告人出示证据
  • 上世纪50年代的庭审
  1978年底,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为人民法院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1978年以来,特别是1997年撤地设市以后,曲靖两级法院坚持走司法公正之路,在捍卫新生政权、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严惩刑事犯罪

  1978年至2006年,两级法院按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先后开展了“严打严防”、除“六害”、禁毒、反盗窃、打击伪造、倒卖、盗窃发票、打击盗窃、破坏铁路、油田、电力、通讯器材等设备、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及野生动物资源、“追逃”、打击拐卖人口、假币犯罪、打黑除恶等专项活动,期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6万余件。

               构建和谐曲靖

  维护社会稳定,民事审判发挥独特作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成分和经济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与此同时,也带来了经济纠纷案件的大幅度上升,两级法院明确了民事审判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逐步设立经-济审判庭。1980至2001年,两级法院受理经济纠纷案件16101件,审结15819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16.78亿元。

  2002年,中院进行了民事审判制度的改革,建立了民事审判新格局。撤销经济审判一庭、二庭,设立民三庭,专门审理经知识产权纠纷、破产案件等。在民事审判新格局中,曲靖中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和“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以“胜败皆服,案结事了”为目标,使民事审判在构建和谐曲靖中实现了新作为。

  行政诉讼方面, 1990年10月1日起实施《行政诉讼法》,为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1987至2006年,全市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623件,审结1614件,办理行政赔偿和国家赔偿案71件。

  审判监督方面,1978年至2006年,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建国以来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16015件刑事申诉案件进行了复查或再审,受理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和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民事经济案件2505件;1988至2006年,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结行政再审案55件。

  执行工作,全市法院1983年前审结的案件采取审执合一的方式进行,1984年1月后中院及各基层法院先后成立执行庭,2001年起全市开始成立执行局,下设执行裁判、强制执行、综合协-调等机构。执行工作经-历了从审执合一到审执分设、审执结合、审执配合,到审执分立、审执并重的过程。为了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曲靖市委先后多次发出通知、人大常委会也专门听取执行工作报告,作出决议,人大、政法委领导还参与法院对重大案件的执行活动,支持法院的执行工作。1983至2006年受理各类执行案107002件,执结105825件。仅2000年至2006年就执结52332件,执行标的总金额达18.11亿元。在1991年至2006年执行的案件中,采取强制措施执行7066件,拘留774人。

  近年来,曲靖中院先后制定出台了《司法为民三十条措施》、《关于依法审理涉农案件,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当前民商事审判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措施,总结推广了农村巡回审判的经验,实行了“便民速裁”,加大了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优化了外商投资环境,为曲靖的快速高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不懈追求公正司法

  30年过去了,曲靖的审判工作又掀开新的一页。进入新世纪,两级法院年受理案件突破三万件,在审判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提高案件审判质量与效率,刻不容缓地摆在曲靖中院面前。中院决定从规范司法行为入手,先后制定了民事、刑事、行政审判、执行、立案、审判监督和司法政务管理等操作规程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印成册,为法官提供了一套完整、统一的司法行为标准,以制度来规范法官行为。

  近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中院坚持司法机制改革。2000年7月,中院党组以改革总揽全局,确定了 “11232”工作思路, 2003年修改完善为“11141”工作思路,2004年提出较为科学完整的“11142”工作思路,确定了“勤奋廉洁、公正高效、团结守纪、务实活跃”的十六字院风。管理上于1983年引入激励竞争机制,形成了科学的岗位目标管理考核; 2002年,中院顺利推行以“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竞争激励机制在全市法院全面建立;审判管理上于2001年6月推行 “大立案”审判流程管理改革,建成了“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的新的审判工作格局;少年审判推陈出新,“三帮教”成为全国亮点。 还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全面适用控辩式、诉辩式审理模式,突出庭审在诉讼中的地位及法官的中立性;推行审判委员会联动改革,理顺合议庭与审判庭、审判委员会的关系,保证了审委会对审判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又防止了审判组织向审判委员会推卸责任。另外,试行普通程序简易审理、设立执行局推行执行机构改革、理顺并明确法院内设机构行政职级、建立减刑假释听证制度、建立以案件质量为中心的质量评查规则等一系列着力于制度健全和机制创新的改革,都取得了显著成果。 

  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始终是曲靖中院党组不懈追求的目标。中院1989年建立监察室,实行院领导及中层干部一岗双责,于2000年率先在全省法院实行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金制度,2003年成立案件质量检查委员会和违法案件检查组。2000年至今,中院无一人因违法违纪被查处;1995年7月1日实施《法官法》后,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干警的素质,1985年至2001年通过法律业余大学的法律大专和审判专业证书学习,培养法律大专生223人、审判专业证书学员210人;2002年与云南大学法学院合办法律本科班,培养本科学员74人;从1994年开始,通过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办法吸收法院工作人员;不断拓展法院文化, 1995年、2000年先后成功举办两届“天平杯-”篮球运动会,2000年和2007年举办两届文艺汇演; 2004年,作为曲靖法文化传播阵地的季刊《滇东法苑》创刊, 2005年3月11日,曲靖市法官协-会成立,2006年,作为反映全市法院宣传业绩的半年刊《法院宣传集锦》创刊,同年,曲靖法院网开通。

  大力加强基础建设。在最近不到3年时间,先后开工建设9个审判法庭,1个立案大厅、总建筑面积为75200多平方米,总投资为1.43亿元,法庭建设走在全省法院的前列。其中中院固定资产和公用物资2006年为5309.91万元,是2003年1017.92万元的5倍多。

  近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和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曲靖中院坚持司法机制改革。管理上于1983年引入激励竞争机制,形成了科学的岗位目标管理考核; 2002年,中院顺利推行以“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警双向选择”,竞争激励机制在全市法院全面建立;审判管理上于2001年6月推行 “大立案”审判流程管理改革,建成了“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的新的审判工作格局;少年审判推陈出新,“三帮教”成为全国亮点。 还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全面适用控辩式、诉辩式审理模式,突出庭审在诉讼中的地位及法官的中立性;推行审判委员会联动改革,理顺合议庭与审判庭、审判委员会的关系,保证了审委会对审判工作重大问题的决策权,又防止了审判组织向审判委员会推卸责任。另外,试行普通程序简易审理、设立执行局推行执行机构改革、理顺并明确法院内设机构行政职级、建立减刑假释听证制度、建立以案件质量为中心的质量评查规则等一系列着力于制度健全和机制创新的改革,先进典型群体正在形成。曲靖中院2008年年底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今年初被国家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辖区罗平法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荣誉称号等,刘金柱、王福烈、李美云、王正明等受到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奖励。

  30年的栉风沐雨,30年的艰辛历程,曲靖法官不辱使命,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如今站在新起点,曲靖法官倍感任重道远,他们将继续沿着公正司法之路奋力前行。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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