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老城区法院五项措施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
2009-06-30 14:15:53
     中国法院网讯 (杨波)  近年来,河南省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采取多种措施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作用,使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职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提升了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完善管理办法,增强人民陪审员工作的针对性。改变陪审员管理使用一把抓的模式,将15名陪审员按照行业、特长、性别、年龄分组与业务庭局结对,由审判部门直管直用,院政治处只负责陪审员的业务培训及陪审补助发放。

  二是加强陪审员业务建设,提高陪审员业务素质。定期组织陪审员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和专项业务培训,学习培训费用均由法院解决。培训内容不仅涵盖审判工作实务,而且涉及司法理念、审判流程管理、审判纪律和司法礼仪。

  三是提高陪审补助标准,调动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变平均发放陪审补助为按陪审案件数发放,并将补助标准提高到每案30元。

  四是实行大陪审模式,变单一陪审为陪审、陪调、陪执、陪普法相结合。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调解、执行和普法宣传,充分发挥陪审员来源于群众的优势,借助他们的智慧和力量,促进案结事了。

  五是聘请陪审员兼任行风特邀监督员,全程监督案件审执过程和法官行业作风,确保审执活动程序合法、裁判公正,以监督保公正、促廉洁、树形象。
责任编辑:张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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