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法院人民陪审员以真心换真情巧断赡养案
2009-06-24 16:21:33
     中国法院网讯 (吴亨)  家住四川省屏山县龙华镇大坳村的七旬老人敖元存膝下有三个儿子,分家后均长年在外打工,家里只有老人与老伴一起生活。因平时老人与儿子们联系较少,认为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老人准备将三个儿子告上法庭。

  收到诉状后,因屏山法院龙华法庭的一名人民陪审员老家就在该村,法庭考虑该案的特殊情况,通过村组电话联系在外务工的大儿子,了解实际情况。 同时,法庭从敖老口述中了解到,其实有两个儿子对他还是不错,只是三儿子关心不够,去年过年都没回家来看望自己,老人担心自己以后老无所养。随即,法庭又电话联系三儿子,并从法律责任和亲情感化入手,入情入理地做他的工作,告知其应当履行的赡养义务。

  在此基础上,法庭同志与人民陪审员一道经过三小时步行,沿山路到达老人家里了解情况。在得知老人家里住房条件尚可时,陪审员劝解他们说:赡养与被赡养双方应该多站在对方的角度想一想,在子女经济条件不好的情况下,对其要求不能过高,应从自己的实际需要出发,也要认识自己的问题,也许父子之间谈谈更利于解决问题。

  随后陪审员又打通了三儿子的电话,告诉他:赡养义务不是出钱义务,更多的是心理上的安慰,生活上的关心。都是一家人,父子亲情, 还是要常回家看看。三儿子承认自己因为打工的忙碌,忽略了对父亲的关心,表示要经常和父母多联系,今年一定回家来和父亲团圆,过一个和谐的热闹新年。

  在经过一番苦心开导后,老人主动表示暂不起诉,决定等孩子过年回来时开个家庭会说说此事。
责任编辑:崔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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